一間裝修公司涉嫌隱藏收費,以「先動工,後報價」誘導事主由最初承諾的17.5萬裝修費暴漲至79萬,今日沙田法院作出裁決,首次引用《商品說明條例》「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涉案的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林沛泉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裝修公司被罰款3萬元,董事則須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任職海關督察的事主,三年前購入馬鞍山單位,委託明思公司進行裝修,但期間先後收到多份新報價單,令裝修費由17.5萬元,追加至79萬元。

裁判官指,因被告在與事主接洽期間,明知事主在自選項目中有多項改動,但並未在在報價單中提供改動後的費用予事主參考,這直接直接影響事主是否接納或聘用被告,基於這些是不明朗的資料,故裁定兩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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