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關注組昨日到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港鐵的高鐵廣告涉嫌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要求當局調查。

十多名關注組成員手持橫幅標語,到通訊事務管理局位於灣仔的辦公室投訴。他們不滿港鐵在高鐵電視廣告中,不斷宣稱高鐵48分鐘可以直達廣州,認為說法誤導市民,涉嫌違反通訊事務管理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

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表示,廣告中所謂「48分鐘直達廣州站」,實際是地處番禺的廣州南站,距離廣州市中心商業區約17公里,乘客要再轉乘廣州地鐵,經過20個站,才能到市中心,需要額外半小時至一小時車程。批評港鐵作為未來高鐵的營運商,為了利益拍政府的馬屁,製作不實的廣告。

關注組成員范國威強調,廣告守則說得很清楚,不能用明顯或隱晦的方式,作出不清楚交代的事情,或者與事實不符的描述。「廣告的字幕明明就寫著廣州南,很小的字,但在旁白就很響亮地說48分鐘直達廣州。這很明顯是失實、誤導,與事實不符的重要陳訴。」「整個廣告涉及一地兩檢帶來的時間、效率和經濟效益,這和48分鐘有必然的關係。事實上根本無法用48分鐘,從西九總站去廣州南,再到廣州東,這個廣告一定失實。」

另一成員姚松炎則指,港鐵廣告製作人至今沒有一個合理的辯解,只稱自己不知情。「他們在廣告裏面(『廣州』兩字後)用括號加上『南』字,證明他們知悉,列車只會去到廣州南而不是廣州。它繼續用『48分鐘可以到達廣州』,其實是明顯知道不屬實的情況下,繼續發放錯誤消息。」

他補充,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曾承認,只有不停站的列車才可能48分鐘抵達廣州。港鐵明知直達廣州的列車僅佔10%,90%列車會中途停站,但仍指高鐵只有一地兩檢才能發揮最高效益,是誤導公眾,促請海關及立法會跟進。

關注組又表示,未來將在全港設街站,提醒市民不用落實一地兩檢來破壞《基本法》,也能享受高鐵效益,因為高鐵福田站早預留清關樓層。港鐵則回應指,廣告片中已列明,由西九龍站直達廣州南站只需4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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