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於在任期間接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豪華裝修,案件今日(20日)繼續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續審。控方於審訊中傳召東亞銀行總行高級經理何耀強,質疑李國寶以現金支票形式處理35萬港元的做法是否常見,且有利隱藏資金來源,何指任何人都可自由處理自己的銀行戶口。被主控官問及李國寶為何不亦電子轉帳方式處理交易時,何表示李國寶並無網上銀行戶口。

對於主控官質疑曾蔭權太太鮑笑薇在2010年7月16日早上9時55分,將35萬元大額現金存入戶口為何沒有引起證人何耀強的注意,並詢問銀行有關防止洗黑錢的政策時,身為曾氏夫婦的私人客戶經理,何耀強則表示根據監管洗黑錢的條例,只有當存款人為非戶口持有者且交易金額巨大時,銀行才會特別留意,他指曾太鮑笑薇的戶口存款「有返咁上下」,幾十萬並非大數目,他又表示在總行,客戶存入100到200萬元亦屬常見現象。

何耀強其後在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同意於2010年7月期間,曾氏夫婦在東亞銀行的聯名戶口內共有總資產約3,600萬港元,而鮑笑薇的個人戶口資產約有2,500萬港元,兩個戶口皆有不同外幣的定期存款,反映鮑笑薇有投資外幣定期的習慣,而曾氏夫婦於2010年7月前早已開始儲蓄人民幣,並有投資人民幣債券。而對於鮑笑薇於11月提早終結人民幣定期,後匯錢到東海聯合集團戶口,有關匯款指示上蓋有「急件」印一事,何解釋印章字樣只是為了提醒同事及早處理,因人民幣匯款是中午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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