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已經20年了。20年來,這場迫害一直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而,是非法的。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是國際國內公認的刑法原則。翻遍中共制定的所有法律,沒有一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

2000年、2005年中共公安部先後發佈兩個《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和公通字[2005]39號)。2005年的通知稱,「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中辦、國辦文件認定和明確的7種是:(1)呼喊派;(2)門徒會;(3)全範圍教會;(4)靈靈教;(5)新約教會;(6)觀音法門;(7)主神教。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7種是:(1)被立王;(2)統一教;(3)三班僕人派;(4)靈仙真佛宗;(5)天父的兒女;(6)達米宣教會;(7)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兩個通知認定的邪教中,都沒有法輪功。

我曾經在中紀委法規室工作過,是中共「黨內監督條例」起草小組成員,參與過不少反腐敗法規的起草、審議、發佈工作。據我所知,作為公安部正式下發全國實施的通知,從起草到審議到發佈,要經過許多官員把關,至少應該包括起草這個通知的公安部法制局局長,分管法制工作的公安部副部長。這個通知應提交公安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參加部務會議審議這個通知的官員至少應該包括:公安部長,公安部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其他公安部副部長,公安部國內安保局局長,公安部法制局局長等。在審議時,這些官員都得表態。最後,經公安部長簽字後發佈。

2005年時的公安部長是誰?不是別人,正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大幫兇周永康。周永康於2002年至2007年任公安部長。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上,周永康被江澤民提拔重用為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2003年3月,周永康被提拔重用為國務委員。因此,2005年時,周永康是以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身份兼任公安部長。當時,周永康是國務院所屬委、部、局、辦中地位最高的部長。只有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文革極「左」年代的公安部長謝富治的地位與之相當。江澤民之所以給周永康這麼高的地位,就是為了讓他放心大膽迫害法輪功。

到2005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6年。公安機關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最重要的部門之一。當時,全國各地的警察每天都在以涉疑犯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抓捕法輪功學員。非常奇怪的是,經過公安部上上下下幾十雙眼睛審議通過的、由公安部長周永康簽發的、公安部專門「認定」邪教的通知中,不包括法輪功!這個通知被下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又將這個通知下發各省會城市、地區(市)、縣(市、區)公安局。2014年6月2日,《法制晚報》公開發表了公安部通知認定的14種邪教,不包括法輪功。

1999年10月25日,當時的中共獨裁者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時,第一次稱法輪功為「邪教」。從此以後,中共所有宣傳工具都把法輪功當「邪教」批判;中共所有專政機器都把法輪功當「邪教」迫害。但是,2005年公安部的通知說:「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不包括法輪功。為甚麼在公安部專門認定邪教的通知中不包括法輪功?請問:時任公安部長周永康是「死人」嗎?時任公安部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劉京是「死人」嗎?當時公安部所有副部長以及相關官員在審議這個通知時全都睡著了嗎?

中共是信仰「無神論」的。中共當政70年來,天天在宣揚「無神論」。這裏,我請9千萬中共黨員充份運用你們掌握的所有「無神論」知識來解釋一下:為甚麼2005年公安部專門認定邪教的通知中不包括法輪功?

我是法輪功修煉者,也是堂堂正正的有神論者。我相信,人是神造的,神是人的智慧、勇氣和力量的源泉。我相信,三尺頭上有神明,神無時無處不在。我相信,全世界所有有權、有錢、有學問、有名望、有地位的人,全都加在一起,在神的面前,微不足道。我相信,人唯有信神敬神,才能得到神的護佑;反之,絕對沒有好下場!

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說:「上帝統攝宇宙萬物,主宰各國治國大政……在各國人民當中,美國人民尤應向掌管人間事務的無形之手表示謝忱和虔敬。」我相信:神的「無形之手」掌控著地球上的一切;所有「無神論」者,不管他多麼有權有勢,全都逃不出神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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