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22天,有家不能回的中國著名人權活動人士郭飛雄(原名楊茂東),於8月27日坐火車準備去北京,遭到廣州市國保堵截傳喚。郭飛雄絕食抗議,並表示捍衛個人基本權利和理想的決心不可改變。28日晚間,他終於到達北京。

郭飛雄於27日晚間發給友人的消息說:「我12點10分被廣州市國保和維穩(人員)抓到魚珠派出所,晚7點剛剛放出來。明日繼續上京。抓我的地點,在火車站候車大廳,損失車票1,380元,好在身上的錢還夠用10次。傳喚時拒絕給我傳喚證。」知情人說,因為中共公安部一局國保責備廣州國保太溫柔,事情已交給公安部國保處理。

郭飛雄同時還表示,「我將不斷行使自己公民出行的權利,直到自己身無分文,或被禁錮。」「我捍衛個人基本權利和理想的決心不可改變。」「今日已絕食兩餐,這次如果監視居住,將絕食50天,如果坐牢,將絕食兩年。」

28日,郭飛雄再次搭乘G72高鐵(廣州南站到北京西站),於早上7時46分出發二次進京。

最新消息說,郭飛雄已到達北京,與接站的朋友會合。

今年8月7日,郭飛雄坐監滿6年從廣東英德監獄出獄,他曾表示會先休息一段時間,暫時在廣州停留處理一些事務,後回老家(湖北)。

知情人說,自從郭飛雄出獄後,當局逼迫他,不讓他回到自己的產權房裏住,郭飛雄先在朋友家裏暫住,隨後又在酒店住了幾天,現在,他想北上會友,也被限制自由。當局曾談話讓他去國外與妻兒團聚,但郭飛雄不願意離開中國,想留在中國繼續推動人權事業。

郭飛雄於1988年畢業於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自2001年,郭飛雄就投入到中國民主運動中,策劃、組織和參與了廣東番禺太石村罷免事件、南方周末事件、八城快閃活動等一系列中國民運史上的重大事件,是中國新公民運動和南方民主運動的重要參與者和領導者之一,被稱為「公民運動的先驅者」。

2005年起,郭飛雄4次被當局關押,兩次被判刑共11年。

郭飛雄曾在一審法庭的辯護中說:「在中國這塊土地上,從來都不缺乏肩扛使命、無所畏懼的行動者。」

郭飛雄和高智晟律師是摯友,多次為法輪功學員公開發聲,2009年6月,他被關押在廣東省梅州監獄期間,因檢舉一個獄警(警號4427328)害死一名在押的法輪功學員,獄警指使獄頭毆打他,郭飛雄的辯護律師劉士輝因代郭飛雄舉報這宗人命案遭到中共雙重打壓,不僅被開除,還被停業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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