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在今日(15日)於深圳召開的全國港澳研究會上表示,「港區國安法」絕大部份工作,包括執法及司法應該由特區完成,但中央也應該保留權力在「極特殊情況」進行管轄。

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楊岳橋以及公民黨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回應鄧中華言論,指法律條文應講清楚,不宜用「極特殊情況」之類可作無限解讀的字眼;又指目前香港人沒有看到「港版國安法」任何一條條文,但是北京、香港官員不斷「靠嚇」,斥責「國安法」就是為打壓民主派的聲音。

郭榮鏗指中央審理香港案件違《基本法》

郭榮鏗表示,《基本法》第19條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並且香港法院「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的案件均有審判權」,也就是說所有與香港有關的案件都要經過香港法院審理。他指《基本法》第18條已經賦予中央在戰爭或其它緊急狀態中的權力,質疑除此之外還有甚麼是「極特殊情況」?鄧中華的說法是否等於再次「釋法」,說《基本法》第19條不是按照字面理解呢?他認為,這進一步證實「國安法」違憲、違法,引入「國安法」就是為了打壓反對派、民主派的聲音。

針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要求屬全國性法律的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合理和不設實際的」,郭榮鏗表示,香港法院一直沿用普通法,要求鄭若驊不要「靠嚇」,而要解釋清楚「究竟有甚麼例外」不用普通法審理案件。楊岳橋也表示:「這句話出自香港法治的把關者律政司司長,是最大的荒謬。」

楊岳橋質疑「國安法」未有條文先有例外

楊岳橋又指,到現在為止「港版國安法」的任何條文都沒有讓香港人看到,還是一片「虛無」,但是北京、香港的官員及人大代表不斷發表「建基於虛無的說法」,包括所謂「特殊例外的情況」。他質問:「香港人連條文都沒有看到,你就同我講有特殊例外的情況,還說不跟香港的法制去行事?不跟香港的法制行文?」他指此種做法意在透過「虛無」製造出一些既定事實。

郭榮鏗又反駁「中央等23條立法等了23年」、「中央有紅線、底線」的說詞。他指香港人等了23年仍然沒有普選,香港人也有紅線,也有底線,要想23條立法,首先應解決根本上的政治問題。

楊岳橋指要香港人提供國安經費是「荒謬中的荒謬」

至於中共官員說「國安法」只影響少數人,楊岳橋說:「少數人是多少?1%?5%?當你頒佈法律的時候,全香港人都受制於這條法律,你說針對少數人是甚麼意思?」

他續說,鄧中華指相關國安機構有執法權,還要香港提供經費,「削弱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餘,還要香港納稅人給錢」,更是「荒謬中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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