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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輿論的巨大關注之下,原浙江台州市黃岩公安分局副局長周祥輝通姦被偷拍舉報一事,案情出現了逆轉,周祥輝被停職審查了。中共官方媒體的消息說,黃岩紀委正在進一步調查周祥輝的相關問題。
也就是說,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之下,當地紀委可能被迫要處理周祥輝了。大家知道,周祥輝多次在上班時間與一名女子通姦,被黃岩分局的一名原來的警察秘密跟蹤並偷偷拍了片段,向當地紀委舉報。
沒想到池文卻被黃岩分局關了7天禁閉,然後行政拘留6天。而當地紀委對周祥輝沒有任何處分,理由是說「未造成不良影響」。
其實中共官員從上到下,生活糜爛不是甚麼新鮮事,已經是中共官場的一種普遍現象了。真正吸引人們注意力的是當地對這件事的最初處理,被舉報的人安然無事,舉報者卻受到處罰。
如果不是輿論的壓力,劇情是否會出現逆轉呢?正像網友追問的:當地警方對池文的處罰是否理據充份?當地紀委對周祥輝的「不予處分」是否有包庇嫌疑?
按照中共的法律,「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這些行為要「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從隱私權的普適性來說,秘密安裝跟蹤器窺探他人行蹤,並進行偷拍,池文的行為存在著侵犯他人權利,應當受到法律懲罰。
但是對池文禁閉、拘留時,周祥輝就在副局長的任上。辦案人員都是他的下屬,這些人會不會藉此向周祥輝「諂媚」?或者說這裏面有沒有周祥輝濫用公權、挾私報復的因素?這種權責關係如何釐清?
關鍵問題是,池文的取證是為了對違紀行為進行監督。周祥輝作為公職人員,應該接受民眾監督的。儘管池文的監督方式失當,偷拍涉嫌侵犯隱私權,但他並沒有在網上散布,或者在社會上張揚,沒有造成危害社會的後果。而且正是因為有了他的如實舉報,周祥輝的亂性行為才被「曝光」,從這個角度來看,說池文有「立功表現」也未嘗不可。
那麼當地紀委對周祥輝是不是有包庇的嫌疑呢?按照中共的紀律處分條例,發生不正當性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可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及嚴重的,可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處分」。
當地紀委沒有對周祥輝進行任何處分,事後只是給他換了一個位置,說是「未造成不良影響」。不知道當地紀委如何定義「不良影響」,周祥輝工作時間外出通姦,他的行為所造成的影響,肯定不局限在對雙方家庭造成的破壞,或者事情有沒有被廣泛傳播。
池文的代理律師指出,周祥輝在上班時間通姦,可能涉嫌權色交易、作風腐化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這決不是個人隱私問題。
大家知道,在中共落馬的官員當中,絕大多數都有生活作風問題。與他們通姦的女人,常常會對他們手中的權力施加影響。那麼周祥輝與人通姦,他手中的公權力會不會受到影響?還能不能合法使用?這裏面是不是存在著利益輸送或者以權謀私等等問題呢?
周祥輝已經承認了通姦這種違紀行為後,當地紀委仍然不予處分,這究竟是「過於寬容」,還是「有意包庇」呢?
池文多次匿名舉報,都石沉大海。恰好就在他把視頻和舉報信寄給紀委後,周祥輝稱他的私家車被人安了定位跟蹤器。時間點如此巧合,網友分析認為,很難排除紀委內鬼向周祥輝透露了信息。如果這個推理得以證實,黃岩區紀委的「不予處分」的背後,可能並不簡單。
網友對當地執法部門的黑白顛倒呈現一面倒的斥責。網友表示,紀委和公安分局是包庇周祥輝,在上班期間與她人通姦,證據確鑿,竟還敢說沒有造成不良影響?通姦的官員沒事,舉報的反被抓,太荒謬了!
也有網友表示,黨員幹部通姦成了隱私,秘密取證成了侵犯隱私,這黑白顛倒的背後可能涉及更大問題,應該嚴查。
其實這也折射出中共官場不為人知的一個現象,腐敗糜爛已經無藥可治了。中共本身就是一個毒瘤,所有社會問題的毒根。它想藉助體制內的任何機構來實施反腐,那只能是一個笑話。就像是一個病人,怎麼可能給自己動手術呢?有評論指出,只有解體中共,挖掉毒瘤,把這個犯罪滋生的溫床徹底解體,中國才會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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