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是美國非法移民最多的城市之一,也是強烈支持無證移民的庇護城市。但殊不知130多年前的舊金山卻是種族主義強盛、排斥移民的地方。華裔孩子被禁就讀白人學校,甚至引發了一段華裔爭取上學的故事。

據《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報道,從1871至1885年,華裔子女完全不允許就讀任何公立學校。經過了一場具有歷史意義的官司後,舊金山才被迫為華裔居民提供學校,卻是與白人分開授課的獨立學校。

華裔女孩上學被拒

1884年9月,一位名叫瑪麗塔樸(Mary Tape)的華裔女子將8歲的女兒瑪米(Mamie)帶到舊金山的春谷小學(Spring Valley Primary School)進行註冊。這是位於聯合街(Union Street)的一棟一層木製建築。學校的校長赫利(Jennie Hurley)不知道是否應該接收華裔學生,於是去請示該市負責監管學校的官員莫爾德(Andrew Jackson Moulder)。

莫爾德是一名種族主義者。之前在擔任州監管學校的官員時,他就對加州反中國人學校法律的實施負主要責任。莫爾德決定拒絕讓8歲的小瑪米進入春谷小學就讀。瑪米的父親約瑟夫塔樸(Joseph Tape)於是向當時的中國領事館求助。

約瑟夫離開中國移民美國的時候還只有12歲,後來遇到了妻子瑪麗。他們在美國的生活可以說是完全西化:兩人都說一口流利英語、穿著美國式服飾、使用了西方名字,也學會了當地禮儀,此外他們還都是基督徒。他們與唐人街基本上沒甚麼聯繫。在瑪米被春谷學校拒收後,夫妻倆決定爭取讓自己的女兒瑪米進入社區的白人學校就讀。

向學校董事會抗議

中國副領事──一位名字叫貝(Frederick Bee)的律師,向舊金山學校董事會提出了抗議,但董事會以8:3的投票結果裁決校方對瑪米的拒絕是合法的。

董事會成員丹尼維奇(Isidor Danielwitz)甚至還說,他寧可去監獄坐牢也不願接受中國孩子去公立學校。但另一位董事會成員克利夫蘭(Charles Cleveland)醫生則持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所有在美國出生的孩子都應該受到教育,拒絕瑪米上公立學校在原則上完全是錯誤的。但克利夫蘭的看法只得到了少數董事會成員的支持。

向法院提出訴訟

無奈之下,約瑟夫又去求助於一位名叫吉布森(William Gibson)的律師。吉布森的父親是一位衛理公會的傳教士,他提倡中國移民權利。在吉布森及中國領事館財政援助的幫助下,約瑟夫向舊金山最高法院提出訴訟。

吉布森認為,瑪米被學校排斥在外違反了1880年加州學校法和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這些法律確保所有公民在法律下享有平等的保護權。

1885年1月,該案子有了轉機,馬奎爾(James Maguire)法官宣布約瑟夫家庭勝訴。馬奎爾引述了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州法律,以及華裔美籍人納稅的事實,裁定瑪米必須被春谷學校接收。

這自然引起了種族主義強烈的莫爾德及學校董事會大多數成員的憤怒,於是學校董事會向加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維持馬奎爾的判決。

提供獨立的學校

於是莫爾德又想出了一個辦法,他認為法院的裁決並沒有破壞已有的「分開但平等」的學校教義。只要是為中國學生提供一個單獨的學校,他們就會被踢出所有的白人學校。莫爾德於是匆匆推動一項州法案,授權為中國及蒙古族裔孩子提供獨立的學校。

1885年4月初,新成立的中國人小學還沒有開放,這使得瑪米有最後一次機會在春谷學校註冊,但校長赫利以報名名額已滿,以及瑪米缺少疫苗接種證明為由進行阻撓。

▲瑪麗塔樸(1857年~1934年,右)和家人。(公有領域)
▲瑪麗塔樸(1857年~1934年,右)和家人。(公有領域)

當新建的中國人小學開放的時候,瑪米和她的弟弟弗蘭克(Frank)是第一批到校的學生。

瑪米一家人雖然贏得了一個帶有缺陷的勝利,但畢竟是取得了勝利。在接下來的幾十年中,越來越多的華裔美籍學生進入了白人學校,而且來自白人的抱怨也越來越少。

到了20世紀20年代,舊金山的大多數華裔孩子都在綜合公立學校就讀,儘管法律上分開教育的規定仍然存在。直到1947年,該法律才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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