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早前於香港國際機場偵破4宗懷疑走私藥物案,當中檢獲逾1萬2千粒、約4,388毫升及約186克懷疑受管制藥物,估計市值約54萬元。有2名旅客被捕,案件仍在調查。
海關11日分別替一名準備前往中國海南的出境女旅客(35歲)和一名從泰國曼谷入境香港的男旅客(57歲)清關,於兩人的手提行李中共檢獲約3,070粒、約4,388毫升及約186克的懷疑受管制藥物,當中包括含撲熱息痛的止痛退燒藥、傷風藥、藥油和眼藥水,遂拘捕兩人。
海關另於9日及11日,在機場檢查兩件從德國及印度抵港的空運郵包時,發現約8,940粒新冠口服藥物。
海關提醒市民,如旅客攜帶受管制藥物入境或出境,均需出示由衞生署簽發的許可證,否則可能被檢控,而有關物品亦可能被檢取。若旅客在其個人隨身行李內攜帶藥物以供合理自用,則可獲豁免領取許可證。
如有關藥物被列為危險藥物、抗生素或第1部毒藥,則受《危險藥物條例》、《抗生素條例》或《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須獲醫生處方才可攜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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