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去年6月辭任終審法院前海外非常任法官,當時在專訪中曾形容民主派初選案裁決是他決定辭任的「最後一根稻草」。今年2月,他推出新書《民主的挑戰與法治》(The Challenges of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其中一章透露自己曾希望繼續留任以制衡香港政府權力,但現在已不切實際,他因不願成為體制的一部份而辭職。
該書探討目前全球的民主狀況,分別為「政治與國家」(Politics and the State)、「我們生活中的法律」(Law in our Lives)、「法律的國際層面」(The International Dimension of Law)及「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四大部份,共有13個章節,其中一章名為「香港:一場現代悲劇」(Hong Kong: A Modern Tragedy)。
章節首先回顧香港歷史,提及六七暴動、中英談判、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彭定康政治改革等事件。他形容香港雖然在1997年主權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特別行政區,但香港擁有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仍然帶有長達一個半世紀的歐洲管治印記;許多學生在美、英、加等地完成學業,擁有國際視野和與歐洲、北美相似的自由主義傾向;香港的法律基礎是具有自由主義傾向的英國普通法。
書中亦有不少篇幅分析2020年頒布的《港區國安法》對香港的影響。岑耀信指,《國安法》的目的明顯是為了系統性地壓制民主、公開倡導民主以及任何形式的政治反對。若要壓制各種基本自由,需要賦予官員和警察大量的權力,這將嚴重考驗香港的法官,因為新法中許多罪行的定義模糊,例如「仇恨」、「勾結」等,都需要法官作出解釋。
岑耀信認為,在《國安法》的政治環境下,香港法官面臨巨大的壓力。儘管他們普遍具有普通法的自由主義傾向,但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中共的立場非常明確,被告在官方媒體上受到嚴厲譴責,並被要求判處重刑。親共媒體和立法會議員不斷呼籲司法機構要「愛國」,甚至要求設立委員會監督法官。在如此強大的政治壓力下,法官需要相當大的勇氣才能作出與中共意見不同的裁決。
而且,任何判決都可能被中共全國人大常委釋法推翻,例如最初允許黎智英聘用海外大律師,但後來釋法指須特首許可。岑耀信認為,限制辯方聘用海外律師的目的,明顯是為了確保辯方更容易受到香港政府的壓力。
岑耀信在書中表示,曾於2019年至2024年擔任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但由於近年的發展,特別是2024年5月對14名民主派初選案不認罪被告的定罪,使他不願意再成為體制的一部份。他形容在香港的體制中,受人尊敬的政治人物可能因使用和平合法的手段爭取民主而長期身陷囹圄,而香港也似乎正朝著中國大陸的模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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