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5月初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後,不到三個星期,德薩斯州的《反跨國鎮壓法》也成為正式法律。法律專家分析認為,在美國遭受中共跨國鎮壓最嚴重的是法輪功群體,美國立法保護法輪功也就是在保護美國自己的國家主權和國家安全。

《法輪功保護法案》和《反跨國鎮壓法》

美國國會眾議院在5月5日全票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該法案要求美國制止中共以國家行為進行的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罪行,並要求美國對中國境內參與和協助活摘器官的人員實施制裁,包括經濟和簽證制裁。

目前,該法案還需得到國會參議院的通過,然後由總統簽字才能正式生效。美國兩黨在保護法輪功議題上不存在黨派分歧,多年來都具有深度的兩黨共識。

《反跨國鎮壓法》是在5月24日由德薩斯州州長阿博特(Greg Abbott)簽署成為正式法律,並將於9月1日生效。該立法是德州的州法律,並且是美國第一部界定跨國鎮壓罪的法律,包括在州級層面和聯邦層面。

該法律為德州刑法法典增加了兩項新的刑事罪行:跨國鎮壓罪和未經授權執行外國法律罪。這些法律條款針對那些為外國政府或外國恐怖組織充當代理人,並在美國領土上從事非法活動的人。

德州《反跨國鎮壓法》的處罰非常嚴厲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告訴大紀元記者,德州這部《反跨國鎮壓法》是經過德州州議會上下兩院都通過後,再由德州州長阿博特簽署成為正式法律的,並且成為了德州刑法的一部份。

葉寧介紹說,這部《反跨國鎮壓法》是非常嚴厲的,「是有牙齒的,任何違反這個法律的刑事被告都可能面臨極為嚴重的法律後果。」

他舉例說,違反這部法律的任何行為如果屬於二級重罪,其量刑「最高可以判處15年有期徒刑」;而如果屬於一級重罪的,其量刑「是最低刑期15年」。

葉寧強調,這個法律規定了一級重罪的處罰下限,但是沒有設置上限,「我們知道,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或者是死刑」,他說,「像美國國會在通過『種族滅絕罪』和『酷刑罪』的時候,規定了一個上限是有期徒刑20年,但德州這個法律就特別嚴厲,它規定了一個下限,就是要判處15年以上,不能低於15年有期徒刑的一種重罪,所以這個法律是非常嚴厲的。」

甚麼樣的罪行屬於跨國鎮壓

那麼,甚麼樣的罪行屬於德州這部法律界定的「跨國鎮壓」,而要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呢?

葉寧介紹說,任何在外國政府或者外國恐怖主義集團策動下,在德州境內對被害者、對受迫害的個人實施恐怖主義行為,都屬於《反跨國鎮壓法》規定的這個犯罪種類。

這個「恐怖主義行為」又包括對受害人進行人身自由的限制,或者把受害人趕出美國國土。葉寧解釋說,雖然這個法律條款沒有用「綁架」這個詞,但實際上它指的就是「綁架」。

再有,在外國政府或者外國恐怖主義集團的指使下面,和外國政府進行勾結進行犯罪活動或者犯罪串謀,或者協助實施這一類犯罪活動的行為也屬於這項犯罪界定。在這裏,葉寧又解釋道,這些條款裏「雖然沒有指明是集權主義中國,但是它針對的意思是非常明顯的。」

他又進一步用實例來解析這些法律條款,「有這樣一條法律存在後,那麼所有的包括對法輪大法弟子的恐嚇、威脅,對具體學員的恐嚇、威脅、拘禁人身自由,或者誘騙、威脅,或者綁架他們離開美國國土,把他們綁架回中國,都屬於這個法律的懲罰範圍。」

《反跨國鎮壓法》立法 其它州可以仿傚

說到法輪功,葉寧認為,現在「中共最仇恨的」和「最容易受到中共侵害的」就是法輪大法群體,這是面臨中共迫害「危險最大」的一個人群。

他稱讚德州的《反跨國鎮壓法》,並認為其它州可以仿傚,「這個立法為美國同類的聯邦立法,或者是美國其它各州傚法德州的立法,等於是樹立了一個樣板。」

接著,葉寧又提到之前國會眾議院通過的《法輪功保護法案》,「講到這裏,我們還要提到美國國會通過的《法輪功保護法案》,這個保護法案明確地以立法的形式,而不只是一個國會決議的形式,是以立法的形式規範了對法輪大法這個特殊的信仰群體——這是在中共不斷地殘酷打壓下,越來越壯大的一個群體——進行了非常特殊的保護。」

他認為美國立法保護法輪功是「必須的」和「必要的」。他感慨地說:「這都是美國最近的,從二戰以後80年的『春秋大夢』當中醒來以後,所做出的一系列撥亂反正、正本清源的舉措。我們知道,這些舉措是在『使得美國重新強大』的過程當中,在Make America Great Again行動當中是非常有必要的,是必須要做的。」

美國保護法輪功就是在保護主權和國家安全

葉寧從法律角度進一步解釋了上述兩項法律的另一個重大意義,「這實際上就是保護美國的國家主權。任何一個國家都有權行使『屬地管轄權』,都要保護自己國土上的、國境以內的公共秩序,和他自己的合法客體的一種根本性的重大國家安全利益。實際上,這是維護美國國家安全的一個重大舉措。」

他因此非常歡迎美國出台這樣的能夠保護法輪功的立法,「根據國際法的『屬地管轄權』,美國做的包括國會通過的立法和這次德州的立法,都旨在保護美國的國家安全,而且也是從捍衛人類良知、保護人類自由這些重大敘事體系,在這樣一個框架下面做的一步一步、切切實實的法律舉措。所以,這些動作我們應該高度重視,並且應熱烈歡呼。」

「有這樣一些法律後,那麼有些宵小分子,要亂說、亂動的時候,就不能不有所忌憚,有所恐懼。這些法律確實會起到保護像法輪大法這樣的合法群體的作用。」

不僅如此,葉寧認為這些法律也同樣可以保護其他受中共迫害的群體,「這個法律從它的延伸意義來看,它也保護了一些從中國國內逃出來的其他人士的人身安全,包括如果中共要搞『獵狐行動』這一類動作,在這個法律面前,就像照妖鏡一樣,一照的話都是違反德州的立法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包括那些『勸回』動作,根據這個法律,都是違法的,都要列入重罪來懲罰的。」

葉寧再次稱讚德州的《反跨國鎮壓法》對保護美國主權和國家安全也起到了「領跑」的作用,「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立法舉措,有可能其它的州會跟進,甚至美國聯邦政府也有可能修改相關的聯邦刑法規範來跟進德州的舉措。在這裏,德州是往前先走了一步,起了領跑的作用。」

他也再次強調,這樣的立法是主權國家應有的權利,「這樣的立法符合國際法下面的『屬地管轄權』和『屬人管轄權』,就是對進入它領土的個人進行人身管轄,這都是國際法規定的,就是主權國家應該有的權利。」

中共對法輪功信仰團體的迫害徹底失敗

葉寧稱讚法輪功團體信仰的「真、善、忍」理念和思想「確實給社會和人群、社區都會帶來一種非常祥和的、安和樂利的氣氛」。

他表示,法輪功是一個非常好的修煉團體,有著非常好的修煉宗旨和原則,實際上本不應該有任何敵人的,「就是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國共產黨的集權主義集團,對這個恨之入骨,恨得要死,怕得要命。」

他認為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與迫害是徹底失敗的,「這麼多年來,人類歷史上空前絕有的這種大規模的殘酷鎮壓,並沒有起到甚麼效果。反而,越鎮壓,(法輪功)運動越壯大,所以(中共)這一步棋是徹徹底底地走錯了。」

他提到,他聽說「中共黨內有像李瑞環這樣的人多次在內部要力排眾議、希望平反法輪功,是有這麼一些健康的聲音存在,但是最後都不了了之了」。

他認為,中共會因此而覆滅。他說:「我們覺得這一場對法輪大法的鎮壓是Unsustainable,沒法持續的,以後中共會走到它(預期)的反面,可能會導致(中共)王朝的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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