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維珍尼亞州的一個陪審團周四(11月6日)裁定,一名前教師因在學校遭6歲學生槍擊而將獲得1,000萬美元的賠償。
陪審團支持了她在訴訟中的說法:她曾多次向學校一名前行政人員發出警告,稱該兒童持有槍枝,但該行政人員無所作為。
陪審團作出了對帕克(Ebony Parker)不利的裁決,帕克曾是該州紐波特紐斯市(Newport News)利奇內克小學(Richneck Elementary School)的助理校長。
2023年1月,茲沃納(Abby Zwerner)在一年級教室的閱讀桌旁遭槍擊。她在訴訟中向帕克索賠4000萬美元。
茲沃納在醫院住了將近兩周,做了六次手術,左手功能尚未完全恢復。一顆子彈差點擊中她的心臟,目前仍留在她的胸腔內。
判決宣布後,茲沃納沒有在法院外接受記者採訪。她的律師之一托斯卡諾(Diane Toscano)表示,判決傳遞了一個訊息:學校裏發生的這件事情「是錯誤的,不可容忍,學校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
帕克是這宗訴訟中唯一的被告。此前,法官已駁回了對該學區總監和該校校長提起訴訟的請求。
這宗槍擊事件震驚了這一軍事造船社區,乃至全美國。許多人都在疑惑,一個如此年幼的孩子怎麼會獲得槍枝,並對他的老師開槍?
訴訟稱,帕克在得知學生背包裏有槍後,有責任保護茲沃納和其他人免受傷害。茲沃納的律師表示,在槍擊事件發生前的幾個小時裏,多名學校工作人員告訴帕克該學生背包裏有槍,但她並未採取任何行動。
托斯卡諾早些時候對陪審團說, 「誰會想到一個6歲的孩子會帶槍去學校射殺老師?帕克博士有責任確信這種事可能發生,並查清此事。」
她的律師霍根(Daniel Hogan)提醒陪審員,在分析槍擊事件時要避免「事後諸葛亮式」的偏見。
霍根說,「這種事是否可以預見,你們可以自己判斷,這才是本案的核心所在。」
他說,「根據事後出現的情況來評判他人的決定,從根本上來說是不公平的,法律要求你根據做決定時的情況,評價做出的決定。」
槍擊事件發生在這名學生因兩天前摔壞茲沃納的手機而被停學後復學的第一天。
茲沃納作證說,她是在事件發生當天課間休息前,從一位閱讀專家那裏第一次聽說該學生手裏有槍的事,這位專家是從其他學生那裏得到這一消息的,幾個小時後就發生了槍擊事件。
她作證說,儘管身負重傷,她還是設法把學生們帶出了教室,最終,在學校辦公室裏昏了過去。
她當時以為自己已經死了。
她回憶說,「我當時以為自己要麼正在去天堂的路上,要麼已經在天堂了,但後來,我眼前一黑,於是又覺得我去不了天堂了,我記得我看到兩個同事在我身邊,我意識到自己受傷了,他們正在按壓我的傷口。」
茲沃納已不再為該學區工作了,並表示她沒有再次執教的計劃。她後來成為了一名持證美容師。
帕克11月還將面臨另一場刑事審判,她被控犯有八項「對兒童疏於照顧」(child neglect)的重罪。如果罪名成立,每項罪名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
此外,那名學生的母親因「對兒童疏於照顧」的重罪以及違反聯邦武器使用規定的指控被判處近四年監禁。該名學生告訴當局,他爬到了梳妝台上,夠到了梳妝台的頂部,拿到了母親放在手提包裏的手槍。#
(本文參考了美聯社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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