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王大陸閃兵役案,經台灣新北地檢署擴大搜索後,昨天(14日)偵查終結,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主嫌陳志明,以及修杰楷、陳柏霖、坤達等藝人共12人,修杰楷等5名藝人遭求刑2年8月。

新北檢警今年2月起搜索偵辦藝人王大陸閃兵役案,循線查出以陳志明為首的「閃兵集團」協助偽造體位逃避兵役,後續新北檢警展開第二波搜索行動,其中查出王大陸、陳零九、威廉、陳大天等9藝人涉案,且均被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於6月已起訴包含王大陸在內的9名藝人、15名役男,及主嫌陳志明與共犯等4人。

新北檢警10月再次展開第三波搜索,其中,藝人修杰楷、陳柏霖、Energy成員張書偉、謝坤達、棒棒堂成員小杰(本名廖允杰)等5人,都遭警方拘提到案,之後陸續以35萬至50萬元(台幣)不等交保。

新北地檢署昨日偵查終結,今依違反妨害兵役、偽造文書等罪,再起訴主嫌陳志明、共犯李名宸,以及修杰楷、陳柏霖、坤達、書偉、廖允杰5名藝人,及另外5名役男,一共12人。

新北檢指出,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利用制度漏洞,指示役男憋氣影響血壓檢測或安排槍手代檢,偽造不實檢測結果,並吸收2共犯參與,使眾多役男規避服兵役義務,犯罪情節重大等情,建請法院從重量處6年刑期。

其中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廖允杰等5名藝人,檢察官考慮5人皆屬公眾人物,對青年世代具有相當影響力與示範作用,仍蓄意規避兵役,嚴重悖離社會對公眾人物期待與公民應盡責任,考慮其等法定役期均為1年10月,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2年8月。

至於先前自行前往新北地檢署自首的藝人唐振剛、薛仕凌及阿達等人,則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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