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張展不久前被上海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四年後,11月17日家屬委託律師前往浦東新區看守所要求會見,再度遭拒。看守所稱張展已被「移交執行」,家屬至今未收到判決書,其關押地點亦未公開,引發外界對張展在上訴期間羈押狀況的質疑。

今年9月,張展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一審被判四年。10月底家屬獲悉她已提出上訴。11月16日下午,上訴律師高承才前往看守所查詢會見。據律師描述,他在官方預約平台查詢張展資訊,系統顯示「查無此人」。

17日早上8時,高承才依規提交委託手續,值班女警稱張展「登記情況有變」並要求等待。十分鐘後,兩名警察出面詢問他是否認識張展。律師回應委託程序合法,與個人關係無涉,但其會見請求並未獲進一步處理。

接近張展親友的維權人士張先生對本報表示,張展在9月19日被秘密宣判後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他說:「家屬在10月下旬得知張展提出上訴後,最後衝破國保阻力,鼓起勇氣為張展聘請律師,爭取二審改判無罪。」

海外社交平台帳號@changchengwai披露,高承才律師在看守所等候時接到家屬來電稱「張展不在那裏」。值班女警其後表示,依據登記資料,張展已被移交執行。律師追問移交時間及判決書送達狀況,均未獲回覆。家屬晚間又接獲消息稱,張展可能被送往某教育機構接受一個月的「培訓」,之後再轉往監獄服刑。外界質疑其羈押環境的合法性與程序透明度。

《大紀元》於10月30日率先報道張展已提出上訴。家屬於11月17日第三度前往看守所申請會見仍遭拒,理由包括「查無此人」與「已移交執行」。代理律師依法律要求安排會見,也被告知非家屬不得查詢執行情況。律師提出書面申訴後,中共檢察機關回覆稱張展已被送交執行,因此不再安排會見。

一名知情人士表示,家屬多次索要判決書副本均無回應。他說:「若確實送至『培訓』機構,按程序應先通知家屬。」

張展過去多次因街頭維權行動遭到上海公安關注。她曾在上海街頭撐著寫有「共產黨下台」的雨傘,長期協助維權人士和弱勢群體,使其被地方當局視為「敏感人物」,外國使館人員與維權人士也常被阻止接觸她。

廣州劉黃姓律師指出,依《律師法》與《監獄法》,被羈押者與其律師享有會見權與知情權,此次情況可能涉及程序違規。他說,張展案呈現出上海在敏感案件中常見的資訊封閉與會見受阻。他表示:「如果張展被視為『思想政治犯』或類似身份,當局或會採用非典型羈押方式,使家屬與律師難以接觸。」

湖北維權人士董先生曾兩度入獄,他認為當局刻意不公開張展所在地,是為降低社會對案件的關注。他說:「『移交執行』或『教育培訓』這些說法容易讓人聯想到非監獄設施。張展到底在哪裏?」

張展原為執業律師,後成為公民記者。2020年初赴武漢採訪疫情,次年以「尋釁滋事罪」被判四年。2025年9月,浦東新區法院以同罪名再度判她四年。隨著家屬與律師持續追查張展下落,此案再次受到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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