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男警於今年5月涉嫌駕駛一輛警方私家車撞倒一名60歲外籍男子,該男子送院搶救後不治。涉案男警被起訴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案件今日(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曾宗堯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再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被告周偉傑(46歲,報稱為警察),被控於今年5月2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南行與太子道西交界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展示號碼為SD6342(配予登記號碼AM6747)的政府車輛。
案發時,周偉傑駕駛一輛警察私家車沿彌敦道往油麻地方向行駛,當駛近彌敦道及太子道西交界時,撞倒一名正在過路的60歲越南籍男子。男子被困車底,身體多處受傷,昏迷被送往廣華醫院治理,至當日凌晨4時34分證實不治。
案件編號:KCCC308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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