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5日)被裁定全部罪成,押後判刑。保護記者委員會(CPJ)發聲明譴責定罪,並呼籲釋放黎智英。無國界記者(RSF)亦發聲明指對今次裁決深表憤慨,直言接受審判的並非個人,而是新聞自由本身,並呼籲各國民主領袖採取行動爭取讓黎智英獲釋。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太區主任馬麗怡(Beh Lih Yi)表示,「這種虛假的定罪是一種可恥的迫害行徑」,這項判決凸顯香港對新聞自由的蔑視,新聞自由本應受到香港《基本法》保護,而黎智英唯一的「罪行」是創辦報刊和捍衛民主。

馬麗怡亦關注黎智英的身體情況,指他在獄中因病死亡的風險與日俱增,強調黎須立即與家人團聚。「保護記者委員會」在聲明中指出,患有糖尿病的黎智英在獄中還押5年間健康情況惡化,大部份時間被單獨囚禁,很少有機會接觸陽光和運動,並引述黎智英子女指黎的體重下降,指甲變色脫落,牙齒開始腐爛。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2021年亦認定黎智英遭「非法及任意」拘留。

保護記者委員會表示,根據他們的最新研究,中國一直是世界上監禁記者最嚴重的國家,至少有50名記者被關押,其中7名在香港。

黎智英是無國界記者組織「新聞自由獎」的得主。無國界記者秘書長柏儒廷(Thibaut Bruttin)表示,對黎智英被裁定有罪深表憤慨,直言對黎的監禁象徵香港新聞自由受到更嚴重的破壞。聲明又形容黎智英是香港新聞自由的象徵,卻因為當局捏造的國安指控被判有罪,今次判決正揭露香港新聞自由令人震驚的惡化,「受審判的並非個人,而是新聞自由本身,這項判決卻將其徹底摧毀」。

聲明續說,《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體現出香港獨立記者的勇氣,而這項判決摧毀了他們僅存的任何空間。

聲明又指黎智英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呼籲各國民主領袖採取行動爭取讓黎智英獲釋,否則黎智英將葬身牢中,「且他們將向中國政府釋放出明確訊號,使其相信自己能夠散播其威權主義模式、違反國際法而不受懲罰」。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赤裸政治清算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認為這場審訊是對新聞工作者的赤裸政治清算,對新聞自由與法治根基構成重大而持續的破壞,形容審訊不僅是對一名傳媒人的宣判,更是 對香港新聞與資訊自由的判決書。

該會又指黎智英被還押超過4年,案件審理斷續拉長達一年八個月,充份暴露當局以程序消磨權利、以恐懼懲罰言論的本質。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亦指出,本案同時涉及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以及前論壇版主筆楊清奇等編採人員,「把新聞報道、評論與編務決策入罪,等同將社會的知情權與監察權一併押上審判場」。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在聲明強調,以新聞報道與言論為由強加「勾結外國勢力」罪名,實為箝制言論、懲罰異議的政治工具,直接侵蝕新聞自由與表達自由;並批評以「指定法官」取代陪審團的安排削弱了審判的透明度與公信力,違背公平審訊的基本原則。而黎智英案及《蘋果日報》被迫停刊,對新聞專業、新聞從業員安全與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協會促請當局港府及中共履行《基本法》與《中英聯合聲明》對新聞自由與人權的承諾,不得再以行政與司法程序作為政治懲罰的延伸;並立即停止以國安之名打壓新聞與言論,撤回對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編採人員的一切失當指控;國際社會、專業團體與監管機構應持續就香港新聞自由倒退發出明確訊號,啟動相應的人權問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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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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