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終,人未散。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2026年1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1月19日下午3時,已到場排隊、通宵輪候旁聽入塲票,期間有前支聯會義工和朋友前來支援。他於1月20日早10時多,突接獲警方來電,通知他要到長沙灣警署會面;鄧岳君約半小時後離開警署,稱就事件「無話可說」。
支聯會是最後的使命,鄧君岳強調到場旁聽是希望展示對各人的支持、尊重和認同,「即係我哋外面仍然著緊佢哋呢個審訊,用行動表示我哋係著緊嘅」,又形容具象徵意義,「等待咗咁多年,審訊終於開始,呢個可能都係香港一個未審先囚的歷史,由 2021 年 9 月到而家」。現場還有其他義氣仔女餐風露宿;有錢派的「排隊黨」也奉旨開工。難得還有「庭訊」、「集誌社」等等鍥而不捨地跟進。
溫水煮蛙,都已經到了煮鶴焚琴的地步。
報載2016黃曆年初發生的旺角騷亂,5名男子共被控3項暴動罪,區域法院2017年7月17日裁定其中3人一項暴動罪成。 法官表示,案中被告楊子軒、羅浩彥及連潤發的衣著,與警方拍攝呈堂的片段完全吻合,毫無疑問他們就是片中戴口罩參與暴動的人。被告還有陳紹鈞、孫君和二人,年齡由18至48,控罪指他們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0.11.2017 寫了沒有寄出的致獄中書簡:
浩彥:
在旺角年初一所謂暴動事件中,因為手上拿著玻璃瓶,被視為暴動份子判監3年。那時才20歲的運輸工友,和你一起年紀更小的楊子軒也是運輸工友,也是手上拿著玻璃瓶。你們辯說正要從警方層層包圍網中離開現場,被警方截停逮捕時更主動將手機解鎖,因為有拍攝到現場照片,竟然成為了罪犯之一。同案中5人被捕被檢控,卻有兩名無罪釋放。可見政府和警方是濫捕,有殺錯冇放過。至於所謂「暴動」是否陽謀,有待下回分解。看來你們不似革命份子,因為一個拿著的玻璃樽,究竟可以殺掉多少人?想你們也不一定有高層次思維反對建制威權政府,將警察作為國家機器看待,把警察打個落花流水。我想你們真的是很「憤怒」,很想把年青人的不滿和憤怒發洩出來。在2016年的香港,雖不致民不聊生,但苛政猛於虎。年青人住屋難,行路難,力爭上游更難。低學歷的低層勞動工人更任由資本主義壟斷財團企業魚肉。2017年後環境更加倍惡劣。坐監的良心囚徒會迫爆監倉,我們更要不停地努力寫獄中書簡。
羅浩彥曾四度要求押後案件,讓他申請法援聘請私人辯護律師,但法援署數度拒絕其申請;2018年10月5日羅解釋被拒法援後因欠資金上訴,他與家人一直尋找團體協助,最終才有基督教團體正面回覆,並書面通知法庭,但法官表示沒有收到,羅又一直說不出協助他的團體和律師名字,指該團體只有郵箱號碼沒有會址。該團體今天才派一名代表到庭,向法官透露團體名稱為「黃傘街頭基督徒基層團體」,並已找到伍展邦律師行協助,但律師需時處理。
認罪不認罪,上訴不上訴;劇本早已寫好,根本是政治獄,法律只是愰子,假法律之名行不義之事。羅浩彥最早可於2019年7月放監。之後;在社交媒體上再找不到有關他的音訊。
這幾年來,坐香港監獄的又是甚麼人?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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