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警員於前年佔領運動時,涉嫌在金鐘「暗角」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昨日正式在區域法院開審。

7名被告依次分別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他們涉嫌在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於金鐘龍匯道變電站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控辯雙方曾就新聞片段是否應接納為呈堂證物展開17天的「案中案」程序,最終有關片段獲接納,案件亦在事件發生超過兩年後進入正審程序,暫定審理15日。

 7人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另外陳少丹亦懷疑同日在中區警署7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所有人均否認控罪。

控方在庭上宣讀開案陳詞時,引述法醫稱曾健超在事件中身體多處受傷,法醫認為其頭部的紅腫和頸項被抓傷或因拳打腳踢所致,又說曾健超的左肩胛疑似被皮鞋擊中,手腕亦疑似被索帶弄傷。另外,曾健超前胸及後背有15處圓形瘀傷,法醫稱可能由伸縮警棍造成。

控方會應辯方要求,傳召一名醫生及一名病理學專家作供,亦會傳召6名曾於「案中案」程序作供的警員再次到庭講述曾健超被制服的情況。預料雙方會就曾健超的傷勢是否因他在龍和道花槽一度激烈反抗所造成。除上述證人外,還有26名警員會上庭作證。

審訊今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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