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草案細節日前(6月20日)曝光,當中提到由特首從現任或合資格的前任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審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同時,中共人大常委譚耀宗發表港版「國安法」凌駕香港法律等言論以及其它一些解釋;甚至新民主黨主席葉劉淑儀在回應記者提問中稱,「國安法」草案說明中提到要在港成立專門部門負責相關案件,但葉劉強調「中央要行駛管轄權的罪行少之又少」。對此,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今日(6月22日)予以回應,表示「國安法」的惡果是將恐懼注入人心,並用「國安」之名打擊反對的聲音,是最人治、最無法治基礎的。

指定法官審理涉及國安案件 香港從未有過

郭榮鏗認為,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最重要的一個元素,「而司法獨立是建基於司法機關能夠獨立處理所有案件,而處理的案件包括由司法機關負責決定由哪一位法官處理案件,這個也是司法獨立中一個很重要的元素。」

然而港版「國安法」草案提及,特首應從現任或合資格的前任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審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郭榮鏗認為,這種做法在香港從未有過。

「香港法律中無一條法例允許特首擅自決定委任誰、委任哪一位法官審核某一類型的案件,香港是沒有這種做法的。所以『國安法』最令人擔心的是,它會如何影響司法機關獨立處理案件這一個環節。」郭榮鏗對這一決定感到擔憂。

「國安法」惡果是將恐懼注入人心

郭榮鏗認為,政府的做法是黑箱作業。對於港版「國安法」,政府不時洩漏一些東西出來,一會兒說有甚麼,一會兒說沒有甚麼,最終「其實都是在恐嚇香港人,想將恐懼注入我們的心裏面,讓我們每一天都害怕。看到報紙上說,今天這個會犯罪,明天那個會犯罪,使得人心惶惶,這就是『國安法』所帶來的惡果。」他說。

用「國安」之名 打擊反對的聲音

郭榮鏗還指,擔心「國安法」的原因之一還包括它會用「國安」之名,實際上將香港的反對派滅聲。用「國安法」中的種種所謂理據,用這種方式DQ(取消資格)他人。

郭榮鏗指,政府的針對性很明確。「實質就是在為7月的提名,DQ候選人而做準備。這就是為甚麼國際社會擔心,『國安法』不是真正為了國家安全,而是用來打擊反對的聲音。」

郭榮鏗重申公民黨的立場,「(港版國安法)目前的做法是違法違憲的。」

港府官員:港版「國安法」凌駕本地法律  但無需擔心

中共人大常委譚耀宗解讀「國安法」草案細節認為,港版「國安法」放進《基本法》附件三是中央立法,與香港本地法律層次不同,對本地法律有凌駕性。

譚耀宗還稱,港版「國安法」下沒有罪行會判終身監禁,草案條文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4類犯罪行為有清晰界定,懲罰則根據案情輕重決定,案情輕微者監禁3年,其它則監禁5年至10年,與香港刑法相若。

同時,今日(6月22日)在立法會,新民主黨主席葉劉淑儀在回應記者提問中稱,「國安法」草案說明中提到要在港成立專門部門負責相關案件,但葉劉強調「中央要行駛管轄權的罪行少之又少」。她又稱,但相信是最嚴重、最極端的情況。「至於提到有國安顧問在特區將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我覺得不需要太擔心。其實在回歸(主權移交)前香港已有一個總督安全委員會,回歸(主權移交)後亦有一個行政長官安全委員會。」

政府官員的承諾是「最人治、最無法治基礎」

郭榮鏗對此指出,政府官員的說法是「最人治、最無法治基礎的」。

他說:「好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所言,『絕大部份都是用普通法,不過有些情況例外;在絕大部份情況之下,都沒有追溯力的,可能某些情況例外;在絕大部份情況下都在香港受審,不過有些情況例外......』其實他們的做法就是要恐嚇香港人,『你不要以為全部都在香港受審,有時可能會抓你回去送中的,你不要以為沒有追溯期,你們過去做的那些事可能我們都會秋後算帳的......』等等,這些做法是最人治、最無法治基礎原則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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