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立法會參選提名資格的黃之鋒,昨日(12日)在Facebook斥政府拒絕提供立法會選舉主任持有外國護照的相關情況是「身有屎」,並呼籲選舉主任選擇「愛國愛黨擁護政權,甚至執行政治任務」,就應該以前特首梁振英之妻梁唐青儀為榜樣,放棄外國護照。

黃之鋒近日去信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要求交代選舉主任及其直系親屬是否持有外國護照。周一(10日)黃之鋒收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指是否持有外國護照涉及個人隱私,不能提供。黃之鋒斥責政府「身有屎」才拒絕公佈有關信息,質問外國國籍的選舉主任,有何資格質問參選人是否真誠信奉《基本法》。7月30日,黃之鋒被選舉主任質疑不夠「信奉」《基本法》,因而取消立法會參選提名。

如選舉主任持有外國護照,是否願意放棄外國國籍?

黃之鋒在8月6日去信民政事務局,詢問2019年區議會選舉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選舉主任持有外國護照情況。信中提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委任選舉主任時,是否考慮到有關人員是否持有外國護照?如選舉主任持有外國護照,是否願意放棄外國國籍?如果有關人員不願放棄外國國籍,是否反應其人並非真誠支持、推廣及信奉《基本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其唯一效忠的國家?如果選舉主任一方面持有外國護照,一方面質疑參選人不信奉《基本法》,這是不是不誠實,甚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行徑?

8月10日,黃之鋒收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電郵回覆,並未回答上述問題,只表示根據《立法會條例》及《區議會條例》參選人必須明示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而提名資格由選舉主任按法例及相關程序決定。對於黃之鋒的問題,電郵末尾有一句話回應:「就選舉主任及其直系親屬是否持有外國護照,由於涉及個人私隱,本局不能提供閣下要求索取的資料。」

黃之鋒呼籲選舉主任放棄外國護照

黃之鋒昨日(12日)在Facebook公開電郵,斥政府「身有屎」。他表示,不排除取消參選人資格的選舉主任,一邊持有外國護照,一邊審查參選人是否「信奉基本法」,形容這是「吃兩家茶禮」的荒謬做法。他又貼出各選舉主任的照片,並向他們呼籲,如果選擇「愛國愛黨擁護政權,甚至執行政治任務」,就應該以前特首梁振英之妻梁唐青儀為榜樣,放棄外國護照,「不要口裡說不,但身體卻不誠實,現在被捉痛腳就不好了」。

他昨日再度去信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詢問局方會否拒絕持有外國護照的人擔任選舉主任,又要求解釋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中提名民政事務專員「跨區」擔任地方選區選舉主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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