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持美國隊長盾出席抗爭場合而獲暱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青年阿文今日透露,前日(9月29日)早上再遭警方拘捕,並被扣留調查35小時直至昨晚獲釋。他引述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員指他涉於8月16日在Telegram發帖宣傳「元朗和你Shop」活動,有機會違反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惟他透露在保釋證明上並未寫上任何罪名,是繼日前被指叫喊口號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後獲釋,警方再次沒有在保釋證明上寫上罪名。對此,阿文直言「這樣代表無罪,沒有犯罪」。

阿文今午在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陪同下於銅鑼灣東角道外見記者,由於今日時值10月1日,民陣早前申請遊行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過百防暴警員在場戒備,氣氛甚為緊張。

他指,9月29日早上10時20分本來正要出門上班,突然一班自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便衣警員趨前截查,指他涉於8月16日在通訊軟件Telegram上發佈帖文,宣傳「元朗和你Shop」活動,有機會違反煽惑他人違反公眾妨擾罪,並且將他拘捕帶返警署。

警方進行兩次錄影會面,調查約35小時後,昨晚批准他以現金10,000元保釋。他稱最初不知「網罪科」是甚麼部門,直至律師到達後才告知,是警方專門監察網絡帖文的部門。

他表示對控罪感到不明所以,質疑「只是叫人到商場叫口號、唱歌,完全和平合法,怎樣妨擾公眾?」強調從來沒有呼籲群眾投擲磚頭、堵路,「這樣才算公眾妨擾」。

阿文直言,或許因為早前撰文,引述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之言「想我收聲,我更大聲」從而牽動警隊高層情緒,故此將他拘捕。

不過,他又展示警方保釋證明,上面只是寫上保釋要求,沒有寫上任何控罪。對此,他認為是「這樣代表無罪,沒有犯罪」。

阿文續指,今次已經是他第三次遭警方拘捕,亦是第一次遭警方上門拘捕。9月8日,他在一個將軍澳場合中被捕,警方指他涉嫌煽惑他人非法集結,將他帶返警署調查逾8小時後批准保釋,當時保釋證明上所列罪名為「宣傳或公告非法的公眾集會」。

9月22日,有人發起在將軍澳等區悼念15歲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女學生陳彥霖逝世一週年,阿文涉於將軍澳Popcorn商場內叫喊香港獨立口號,被指違反「香港國安法」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罪,遭國安處警員拘留調查47小時,最終獲准保釋,然而警方在保釋證明上同樣未有寫上任何罪名。

當時他在剛保釋後接受本報記者爆炸頭訪問時談吐明顯緊張,不停結巴,令人猜測或許受到精神折磨。他今日進一步透露,當時不停遭國安處警員威嚇,每隔一、兩小時就問一次「你在以後還說不說(涉事口號)?下次再說的話,就要讓你入獄3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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