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區議員盧俊宇與一眾區議員於本年6月及7月曾經分別借出議員辦事處,用作反對「國安法」的「罷工罷課公投」及民主派初選的投票站,卻被民政事務處以「當日用途與區議會職務無關」為由,拒絕批出6、7月的整月開支報銷。今日(10月15日),盧俊宇於西九龍法院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民政事務處追討7萬元欠款。

不過,盧俊宇在提堂前數日收到律政司信件通知,要求盧立即終止有關訟訴,否則將主動介入,向法庭申請剔除案件及作訟費命令。盧俊宇今日表示,「面對民政、律政司狼狽為奸,聯手打壓申訴抗爭,仍排除萬難,堅持入稟追討公義。」

按照慣例,對於營運開支,區議員一般能夠在7至10個工作日內獲批相關津貼。然而,今次事件,政府卻以「借出辦事處作票站有違議辦職能」之名,「肆意自行拒批6、7月的辦事處租金和職員薪金等營運開支」。

盧俊宇表示,一方面政府難以釐定票站服務當日辦事處有否提供社區服務;另一方面,政府事前亦沒有找他跟進了解便任意裁定,「不予以申辯機會,此舉有違程序公義」,盧俊宇認為,政府真是所謂的「肆無忌憚」。

盧俊宇還坦言,他通過途徑,包括投訴與約見會面等希望事件獲得解決,但「卻一一遭當局以冷淡應對。在權衡輕重之下,希望透過法律程序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回欠款,彰顯公義。」

在提案正式進入審訊的前夕,盧收到律政司信件通知,要求盧立即終止有關訟訴,否則將主動介入,向法庭申請剔除案件及作訟費命令。

律政司在信中透露盧並未遞交「補充資料」以申領營運開支,故民政署一直無法處理其申請;並稱,「有關案件內容屬行政法範疇而非任何合約或侵權爭議,小額錢債審裁處並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

盧俊宇對此回應,早在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訴前,已根據屯門民政事務署秘書處的要求,提交了有關聲明,重申一切辦事處職員的開支與上述提到的日期的活動無關,並附上有關職員的出更表作證明。

盧俊宇強調,自己已經按照一切所需程序提交申請,「卻仍遭受民政署百般刁難,未能成功申領津貼,現更進一步受到律政司漠視司法公義,強橫插手干預官司,影響公眾利益。面對律政與民政狼狽為奸,聯手打壓,將繼續以無畏無懼的精神,爭取討回應得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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