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今日(10日)報道指,本港有強積金受託人表示,接受BNO簽證作為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MPF),引起港人熱議。報道引述積金局8日回覆指,強積金受託人在批核該類申請時,會考慮包括BNO簽證等相關事實和資料。惟積金局10日突然發聲明,改口稱BNO簽證不能作為提前領取MPF的永久離港證據。

提早提取強積金理由可為「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本港強積金法例規定,強積金計劃成員年滿65歲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若想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則須符合法例規定的特定情況,包括:1. 提早退休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4. 罹患末期疾病 5. 小額結餘 6. 死亡。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註明,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需要提交文件包括:1. 身分證明文件,2.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3. 法定聲明表格 4. 令受託人信納計劃成員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

宏利更新指引:「永久離港」新增英國BNO簽證

今年1月底,英國正式開放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簽證申請,持BNO港人與其家人可於英國或英國以外地區,申請以此方法到英國生活。據悉首2周已有近5千人申請,其中一半已身處英國,獲准臨時定居。

有港人早前以酌情入境安排(LOTR)資格,提前到英國居留,想要取回強積金卻被拒。據《蘋果日報》報道,強積金受託人宏利(Manulife)於今年2月底發出新的內部指引,列明以「永久離港」為由申領強積金的情況,包括:1. 離港往中國內地 2. 家庭/配偶簽證/許可證 3. 離港往英國BNO簽證,其中BNO簽證屬新增項目,但需視乎當時移民政策。

有宏利財富管理經理透露,有兩名客戶12月底以LOTR移英,但未能提早取出強積金,將會透過BNO簽證再次申請。他提到,已有5名客戶有意整合強積金的累計權益至宏利賬戶,以便日後在移英前可以方便提取。他提醒,想要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人,除了要到民政事務處宣誓及提供要求的證明文件外,提交「越多證明越好」。

積金局突改口:不可用BNO護照及簽證提早提取MPF

《蘋果日報》引述積金局發言人3月8日回覆指,「據積金局暸解,強積金受託人在批核以永久性地離港為由而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時,會整體考慮相關事實和資料,包括BNO簽證,如有需要,受託人亦可能會就個別情況向申索人要求提供額外資料」。

然而,積金局10日突然又向傳媒發出「嚴正聲明」表示,「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於2021年1月29日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因此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政府統計處2月公布,2020年淨移出人數達3.98萬。2020第一季及第二季,分別有7,600宗及6,000宗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涉額12.95億元及9.9億元。2019年則共有30,300宗申請,涉額48.45億元

提早提取強積金申請人,若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或會被檢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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