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海外的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就2020年1月1日,反送中元旦遊行,被警員近距離向雙眼噴胡椒,作出3項投訴。事隔1年3個月,投訴警察課正式回覆:「所有投訴均不成立,該警員『並無過錯』。」許智峯坦言,沒有人會對淪落的警隊有任何期望,公開投訴警察課的回信,是要將警暴公諸於世,將暴政的惡行寫在歷史,讓香港警察永遠被人民唾棄。

許智峯昨晚(13日)在Facebook貼文,並附有投訴警察課信件。他表示,2020年1月1日,反送中元旦遊行,當日晚上暴警四出濫捕,他在街上與警員理論時被兩次脫去眼罩,雙眼被近距離噴胡椒噴。事後他向警方作3項投訴,包括有警員除下其眼罩噴胡椒噴霧、該警員沒展示委任證和容貌,以及該警員佩戴「警察 勁揪」的章於膊頭位置。事隔1年3個月,投訴警察課正式回覆:「所有投訴均不成立,該警員『並無過錯』,監警會亦同意該結論。」

據投訴警察課信件稱,當時警察面對大量「暴力的示威者」,有向許智峯及示威者作多次口頭警告及舉警告旗,使用胡椒噴劑是「別無他法情況下採用最低武力」,故「無過錯」。

對於未有展示委任證的指控方面,警方表示,由於警員有展示警察行動呼號卡於胸前,故亦「無過錯」。至於佩戴「警察 勁揪」的章,投訴課指由於該章未有影響警隊形象及行動效率,所以也是「無過錯」。

許智峯指;「暴政當道,無人會對淪落的警隊有任何期望,只要政治正確,政權會包庇警員任何卑劣行徑。公開此信,是要將警暴公諸於世,將暴政的惡行寫在歷史,讓香港警察永遠被人民唾棄。我們絕不要習慣荒繆與黑暗,香港人加油。」

警方去年以違反《港版國安法》及洗黑錢的名義追查許智峯。他去年底在丹麥議員協助下,成功藉公務訪問丹麥為名,離開香港,與家人逗留英國約3個月,並在上月初再舉家前赴澳洲,成為首位獲得澳洲政府批准旅行豁免的香港政治人物。他在接受澳媒採訪時表示,將敦促澳洲政府通過《馬格尼茨基法》,懲治中共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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