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實施近一年,保安局首次引用「國安法」條文,凍結未審未判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私人資產。特首林鄭月娥今早(18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此舉會否影響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時,聲稱這反而會更鞏固香港的地位。唯英國在2月已因「國安法」的實施修訂香港營商指引,刪去了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描述。

保安局於本月14日宣佈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3,凍結黎智英私人資產,包括持有的逾七成壹傳媒股份,以及他擁有的3間私人公司於本地銀行賬戶內的財產。

「香港監察」主席羅傑斯(Benedict Rogers)14日在「香港監察」網站上發出聲明,批評北京濫用權力,沒有依照合法程序隨意凍結黎智英的私人資產,不但損害了香港法治,亦摧毀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會前,表示不評論事件,指凍結黎智英資產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重申會「依法辦事」。但她補充,國安處人員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有關財產涉及危害國家安全,保安局局長便可按法律採取適當行動。

林鄭又表示,留意到有西方媒體指做法會削弱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她稱此舉不但不會削弱,反而會更鞏固香港的地位,聲言無人可利用金融體系作政治任務或危害國家及香港安全的行為。

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今日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律政司須解釋凍結資產的理據,「在法院上明顯要問的是,若你凍結我的資產,你必須提出有效的理據,那理據是甚麼?」,他指,壹傳媒業務已錄得多年虧損,黎智英甚至用自己的私人資金支撐《蘋果》,故當局要證明黎智英如何從這些資產上獲得利益,「他(黎智英)從中獲得甚麼利益?我認為律政司需要證明這一點。」

David Webb曾持有逾5%的壹傳媒股份,他表示目前沒有持有壹傳媒股份,但沒有透露不再持股的原因。

被問到今年會否禁止六四集會進行,以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是否違反國安法,林鄭對此沒有正面回應,僅指已有一套制度決定公眾集會是否合法,或是否經過批准。她認為,事件是否合法需視乎當事人在甚麼情景及有何意圖,法律如何闡述,有何證據下才能決定。她強調最終法律詮釋都要留待法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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