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5日)宣布完成有關運輸署對駕駛執照申請人或持有人體格證明要求的調查,並提出4項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運輸署應為申領駕駛執照所需的體格證明訂明檢驗項目,並就此為醫療專業人員提供指引;以及為指定年齡的商用車輛司機,尤其是重型車輛司機制定體格檢驗制度及訂明較嚴格的體格要求;並加強宣傳及教育以提醒駕駛人士注意個人身心健康和駕駛能力的變化;及探討便利駕駛商用車輛的職業司機進行體格檢驗的不同途徑。

申訴專員指,根據現行法例,駕駛執照申請人或持有人須向運輸署申報是否患有指明的疾病或身體傷殘,法例亦規定70歲或以上的申請人須每3年向運輸署提供「體格檢驗證明書」,證明書要由註冊醫生填寫及簽署,以證明申請人的健康狀況適宜駕駛有關執照涉及的車輛。

調查發現,不少司法管轄區均對高齡駕駛者及職業司機制定較嚴格的體格證明要求,甚至施加駕駛限制,以提升道路安全。而香港雖然對申請人的體格有一定要求,但「體格檢驗證明書」並沒有明訂須進行的檢查項目,註冊醫生可自行決定是否在證明書上填寫申請人接受體格檢查的項目內容和數據結果。另外,現行法例亦沒有特別為駕駛商用車輛的職業司機制定的體格要求。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考慮到香港人口持續高齡化,及商用車輛造成交通意外的風險較高,公署認為運輸署應調整對高齡駕駛者及職業司機的體格證明要求,減低因駕駛者健康出現問題而釀成交通意外的風險。@

------------------

負片世界見真實色彩
一起走過20年 共度艱難

✅立即支持訂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直接贊助大紀元: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ponsors
✅成為我們的Patron:
https://www.patreon.com/epochtimeshk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