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特首明明說過,立了23條後,香港便要全力拼經濟;可惜事與願違,23條立後,香港仍然和各種政治風暴緊扣,始終回不去經濟主導的方向。不說「願榮光」被政府成功禁制,也逼令youtube跟從禁令,下架香港地區的「願榮光」作品,令香港人慨嘆「香港地都要用VPN」;單是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已經是核彈級災難,燒出來的政治風波,絕對比何伯的家事更精彩荒謬,影響更深遠。但和何伯案件一樣,都是有辱家門、被群眾嘲笑,輸清袋。

第一,這個間諜案居然和香港的駐倫敦經貿辦直接扯上關係,因為消息透露,被英國警方捉拿的三傻,所有金額往來交收,都是由經貿辦戶口發出、收據也是以經貿辦名義收取。這等於是一個堂堂政府官方代表出錢在外國做情報工作,除非你證明英國警方搜集的這些「收據戶口」都是偽造的,否則水洗不清、如何交代?

第二,要知道,上一次涉及香港人參與外國情報工作,已經要數到前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的賄賂案件。但當日何志平已經是前高官身份,行走江湖的名銜也是民間的能源基金會,而今次涉案的袁SIR、李家超特首舊同學,卻仍是現役政府機構職員,影響性完全不同。官方認證,信心保證。

第三,何志平當日出事,沒有祖國和特區作為強大後盾支援,當日輿論已經把何志平和華為公主孟晚舟做比較,我國從來沒有為何志平叫屈、更遑論要求放人。今天歷史重演,儘管中國外交部矢口否認、又認為是西方抹黑中國的政治陰謀云云,也有叫英國政府糾正錯誤,但就是漏了最重要的一句﹕立即放人。這個待遇,又叫人明白﹕香港人不是趙家人,下次仍要替阿爺工作的話,自求多福了。

第四,香港的經貿辦現在應該要編一個劇本來減低傷害了,最有可能的版本就是﹕袁松彪個人行為,個人決定,經貿辦完全不知情。為何用了經貿辦戶口處理資金?噢…這是袁松彪濫用職權、瀆職歛財,經貿辦也是受害人,被蒙在鼓裏。我們重申經貿辦只做文化商業推廣……對,袁松彪成了condom。

第五,經貿辦的存廢去留?你是外國政府,你還敢相信香港的經貿辦嗎?應該說,你還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嗎?過往的國際金融中心、也是和西方文明法治接軌的一個招牌,今天居然變成海外情報中心,說好的拼經濟的辦事處也成為政治監察鬥爭的工具,誰還敢相信香港政府呢?下次,再有香港官員派駐外地,或許都要先做測試﹕你和李家超是舊同學嗎?◇

(本報專欄作家所提出的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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