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20日)及今日在觀塘一帶掃黃,拘捕5男13女,年齡介乎30至75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場所」等罪。

觀塘警區刑事部督察鄧智成今日簡報案情時指,近年部份觀塘市中心的唐樓被改建成多個細小的劏房,並以2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租金,大量地租予犯罪集團作為賣淫場所。

過去一年,警方除了成功瓦解了一個活躍在觀塘市中心、操控雙程證女子來到香港從事街頭賣淫活動的跨境集團。警方亦曾多次向相關業主發出警告信,要求他們不要再用容許名下的單位用作賣淫的用途,可惜有部份業主仍然繼續容許名下的單位用作賣淫的用途。

在昨日及今日,警方再次聯同入境處行動,在觀塘市中心以違反逗留條件拘捕了8名年齡介乎35至51歲、持有雙程證的女子;及以出租或容許處所用作賣淫用途的罪名拘捕多名業主,包括年齡介乎30至75歲的5名本地女子和5名本地男子。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身為業主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或者掌管人准許或者容許處所全部或者部份的面積用作賣淫用途,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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