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關注香港人權狀況的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昨日(20日)發表題為《制裁名單:為何英國須在23條立法後制裁香港官員》(The Sanctions List: Why the UK Must Sanction Hong Kong Officials in the Aftermath of Article 23)的簡報,同時要求制裁六名香港官員。

「香港監察」在簡報內,同時促請英國政府因應最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23條)生效,以及中國共產黨在英國的跨國鎮壓加劇,制裁六名香港官員。當中包括行政長官李家超、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

「香港監察」指,制裁方式可包括資產凍結和旅遊禁令,並可根據英國政府的《2020年全球人權制裁條例》、《2018年制裁及反洗錢法》實施,或透過《制裁法》下專門針對香港而設的計劃實施。

香港監察共同創辦人兼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表示,英國政府制裁香港官員,會向國際社會傳遞強烈且必要的訊息,即23條立法嚴重違反香港在國際人權法下的義務。這是英國政府採取行動並宣揚價值的重要機會,特別是因應中共在英國跨國鎮壓加劇的最新事態發展。

他續指,英國政府早應制裁特首李家超,因他帶領制訂《基本法》23條立法並持續實施《國安法》,繼續令香港法治、民主和自治遭受摧毀。故此,「香港監察」促請英國政府迅速對這些香港官員施行制裁,就他們公然漠視《中英聯合聲明》和其他英國所珍視的國際法律及準則追究責任。

特區政府發聲明批評簡報,並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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