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寶石湖路近寶運路上周六(1日)早上,一名8歲女童被一輛新界的士撞傷,司機不顧而去。一名報稱商人的56歲蔡姓男子,昨日凌晨在律師陪同下到上水警署自首,他涉嫌套用「影子車牌」,即重用了另一輛的士的車牌,犯下多宗罪行。

警方昨日交代案情,大埔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黎柱鋒表示,涉事的士套上一副不屬其它的車牌,人員4日晚在粉嶺圍停車場找到肇事的士,證實是一輛沒有登記的車輛,確認該車掛上假車牌,迅速鎖定涉事司機身份。一名報稱商人的56歲蔡姓男司機,昨日凌晨在律師陪同下到上水警署自首,他涉嫌「危險駕駛」、「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發生意外後沒有報案」、「使用虛假文書」、「駕駛沒有登記車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被捕,並被扣留調查。

警方指涉事的士已無登記一段時間,因此無其使用紀錄。被捕人士本身擁有的士駕駛執照,於案發後無再駕駛的士,唯該的士使用「影子牌」多長時間則有待調查。案件由交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署理總督察李君豪表示,警方嚴厲譴責該名的士司機不負責的行為,提醒司法觸犯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

出事女童的家長4日晚上載相片顯示,女童身體多處瘀傷,牙齒受損、額頭有瘀青,雙膝有多處傷口,手部也告受傷。家長並多謝市民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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