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大力度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昨日公布,就公屋戶因沒有申報香港住宅物業,有5宗檢控而被法庭定罪的案件。案中6名人士,分別因在申請公屋和申報入息和資產時,沒有申報香港住宅物業,同被判監禁14天,緩刑12個月,另罰款及須交回單位。另外,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透露政府正籌謀設立獎金,鼓勵舉報濫用公屋。

其中3名居於安泰邨的居民,在2018年填寫「入住公共房屋聲明」時,申報由公屋申請登記日期至入住公屋時,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然而署方經調查先後揭發,該些居民分別分權擁有一個位於大角咀住宅物業、全權擁有一個位於啟德住宅物業,以及分權擁有一個位於港島東區住宅物業。

另外,兩名居住於秀茂坪南邨的公屋居民,在2022年申報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但其後調查揭發,該兩名公屋居民案發時,聯權擁有一個位於土瓜灣的住宅物業。最後一宗居住於廣田邨的公屋戶,亦被揭發全權擁有一個位於牛頭角的住宅物業。

署方指,上述安泰邨3名公屋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而被檢控;秀茂坪南邨及廣田邨公屋3名居民,則因拒絕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違反《房屋條例》而被檢控。

6人於本月24日在官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的嚴重性,判各被告監禁14天,緩刑12個月,另罰款5,000或1萬元。房屋署早前已收回其中兩個公屋單位,亦將向另兩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而另一個公屋單位亦將於7月內由所涉居民交回。

房屋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公屋申請人,如在申請公屋時明知而向香港房屋委員會作出虛假陳述,因違反《房屋條例》而被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相關的公屋申請會因此而被取消,而已入住的公屋單位亦會因此而被房屋署收回。

何永賢指嚴肅處理「何伯何太」個案

近期「何伯何太」事件引起全城熱議,二人更被揭發懷疑濫用公屋。何永賢表示個案變得娛樂化,她不宜多加討論。但對於政府而言,這是嚴肅的個案,必定會嚴肅處理。

她表示,每當發現濫用公屋的懷疑個案,房屋署轄下的善用資源分組,都會開立檔案,就所知的資料,如電視上或網上的資料作出嚴肅跟進。該分組現時有兩名退休警司及6名退休警務人員負責。

當中,居住在公屋的何太被指在大陸擁有物業,但沒有作出申報。何永賢表示,房署會就相關問題作出調查,署方已去函大陸不同省市及澳門機構,查詢和田邨、駿洋邨、牛頭角下邨、欣田邨、皇后山邨、梨木樹邨和碩門邨共9個租戶的情況,有關租戶涉嫌瞞報在大陸擁有物業。

相關部門回覆確認有關租戶在大陸或澳門擁有住宅及或或商舖單位,署方並確認有關家庭的資產淨值,超逾申請公屋的限額,已發出「遷出通知書」或跟進檢控,部份公屋單位已被收回。

至於就政府擬設立獎金,鼓勵市民舉報濫用公屋,何永賢透露「籌謀緊」,正研究細則問題。她又回應舉報行為對鄰里關係影響,謂:「公屋居民將單位出租,或設幾枱麻雀抽水,有好多陌生人出入,這些鄰里是否好鄰里?這類鄰里關係應該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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