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日(22日)會就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作出判刑。
曾蔭權在早上8時20分左右乘坐囚車從伊利沙伯醫院出發,被押解至高等法院。他身穿西裝,結上煲呔,面戴口罩,雙手被鎖上手銬。他在步出伊院大樓時,在旁的兩名懲教人員手持牌子試圖遮擋曾蔭權的臉部,避免讓傳媒拍攝他的容貌。現場有大批傳媒守候。
曾蔭權太太在曾蔭培的陪同下,在約上午9時45分左右抵達高院,她在開庭前到高院七號法庭外的會議室內,與律師進行商討。曾蔭培及黃仁龍亦在會議室內參與討論。各人均神色凝重。
曾蔭權案於今日上午10正在高等法院七號法庭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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