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日)立法會秘書處表示,去年共有24名議員離任,當中5人喪失議員資格,3人決定去年9月30日後不繼續擔任議員,16人是辭職。其中只有4人符合資格申領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秘書處已向4人發還73.9萬元結束辦事處開支,以及涉及其34名職員的34.6萬元遣散費。

立法會秘書處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向3名決定在去年9月30日後不繼續擔任議員的人士及16名辭職的人士,支付的任滿酬金合共約為1,332.3萬元。

秘書處指,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自第6屆立法會開始至今,曾向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10名人士採取行動,追討相關的酬金及開支。當中8人已達和解,其餘2人為梁國雄及梁頌恒。

對於梁國雄,將尋求原訟法庭就排期審訊等事宜作出指示。另外,由於梁頌恒被判定為破產人士,行管會主席已作出指示,不再對梁頌恒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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