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近日在布魯克林東區聯邦法院,承認因實施大規模非法「加密劫持」操作而犯有電訊欺詐罪。他通過欺詐手段,從兩家知名雲端運算服務提供商竊取了超過350萬美元的運算資源,用於挖掘價值近1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一旦被判刑,他將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
根據起訴書,從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帕克斯(Charles O. Parks III,又名CP3O)策劃並實施了一個大規模的加密挖礦計劃。他利用虛構的身份訊息、電子郵件地址及公司名稱,其中包括使用來自其經營的「百萬富翁有限公司」(MultiMillionaire LLC)域名的電子郵件,向多家雲端計算服務提供商(以下簡稱「公司」)註冊多個帳戶,獲取大量計算處理及存儲資源,用於非法挖掘包括以太幣(ETH)、萊特幣(LTC)和門羅幣(XMR)在內的加密貨幣。
具體操作上,帕克斯利用虛構的個人資料及VPN隱藏真實身份,註冊並操控多個帳戶。他透過欺詐手段,獲取了公司更高級別的雲端運算服務,包括延遲計費及更高的運算權限。他啟動了數萬個instances(電腦科學術語),並使用挖礦軟件以最大化挖礦效能。當服務提供商質疑數據使用量或未付費用時,帕克斯使用各種藉口迴避審查。
帕克斯在多家公司的服務上挖掘加密貨幣,獲得了超過97萬美元的收益。他通過加密貨幣交易所、NFT市場及銀行賬戶進行洗錢,掩蓋審計痕跡並將收益與詐騙行為脫鉤。
他還組織了複雜的資金流動以避免聯邦交易報告規定,例如每次交易將金額分割為少於1萬美元,以避免觸發金融機構的報告義務;利用多個錢包進行快速分割與轉移,例如2021年2月5日,將加密貨幣分別轉為9,999美元與888美元,進入同一帳戶,並在接下來的幾天採用類似手法,多次分批轉賬。
帕克斯將非法所得兌換為美元,用於奢侈消費,包括購買平治豪車、珠寶,以及支付高端酒店與旅行費用。此外,他將資金轉入以「CP3O LLC」名義持有的帳戶,用於申請小企業貸款,進一步抬高資金規模。
所謂「加密劫持」也稱為「惡意加密挖礦」,是指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使用,或劫持他人資源(如電力、硬體或運算能力)以開採加密貨幣,從而消耗整個電腦網絡中的資源。
帕克斯在此計劃中總共竊取了以下資源:(1)從子公司1詐騙服務價值約258萬美元;(2)從公司2詐騙雲端運算服務價值約97萬美元。起訴書顯示兩家受害公司總部份別位於西雅圖和雷德蒙德。儘管未明確指出公司名稱,但外界推測受害者可能是亞馬遜和微軟,因其總部份別位於上述地點。
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皮斯(Breon Peace)表示:「帕克斯透過欺詐手段竊取價值數百萬美元的計算資源,用以支持其非法加密貨幣挖礦業務。此次認罪彰顯我們對起訴此類複雜網絡犯罪的決心。」
紐約市警局局長蒂施(Jessica S. Tisch)強調:「這一認罪案向潛在的網絡犯罪份子發出了警告,經驗豐富的執法人員有能力調查、發現並制止數碼世界中的金融犯罪。」#
----------------------
🎯 專題:中共海外升級攻擊法輪功
https://hk.epochtimes.com/category/專題/中共海外升級攻擊法輪功
----------------------
【不忘初衷 延續真相】
📰周末版復印 支持購買👇🏻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