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男警涉嫌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個人財務狀况,欺騙財務公司批出3筆貸款合共105萬元,被控3項欺詐罪,今日(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否認3罪,裁判官將案件排期於2月11日開審,並下令將被告的保釋金額由原先7,000元上調至70萬元,被告須暫時收押,直至他繳交全部保釋金。

被告廖健良(24歲)為一名警員,現已被停職。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6月14日與6月23日間,在香港藉欺騙,即分別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安信信貸有限公司作個人貸款申請時虛假地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3間公司批准其貸款申請及批出3筆合共105萬元的貸款。

案件編號 : ESCC 2946 /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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