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在2019年11月12日因參與荃灣示威,被控「非法集結」等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均不成立,及後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處理。案件今日(1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首被告今日(18日)在庭上表示有意申請終極上訴,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4月1日再訊,以待被告處理相關法律程序,其間二人續准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葉澤深(案發時20歲,報稱學生)和陳皆橋(案發時22歲,報稱社工),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咀道近大河道及禾笛街「非法集結」;以及同日同地使用面罩蒙面,阻礙識辨身份。

根據過往報道,葉澤深在律政司上訴得直後,曾向高院申請向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但高院於上月拒絕葉的申請。

案件編號:WKCC 231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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