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提出一項兩黨立法,把操作無人機拍攝美國軍事設施的行為列為犯罪,以確保美國的軍事設施免受外國間諜特別是中共特務的監視。

近日,美國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成員、來自維珍尼亞州的共和黨議員基根斯(Jen Kiggans)和來自北卡州的民主黨議員戴維斯(Don Davis)共同提出了《無人機間諜法案》(H.R. 2939)。

根據眾議院4月18日發表的一份聲明,這項法案是為了確保可以按照1917年的《間諜法》處罰使用無人機拍攝美國國防基礎設施的個人。

基根斯眾議員在聲明中說:「作為一名代表全國軍事設施最密集地區之一的海軍退伍軍人,我知道保衛我們的國防基礎設施和保護敏感的國家安全資訊有多麼重要。」

她補充,這項立法將追究不良行為者的責任,對他們實施嚴厲的懲罰,以保障美國的國家安全。

基根斯指出:「隨著中國(中共)和其他對手的威脅上升及其無人機使用的增加,我們必須傳達一個明確的訊息:我們不會容忍在美國國土上的非法監視行為。」

在此之前,《間諜法》已將使用飛機非法拍攝軍事設施定為犯罪。《無人機間諜法案》將修訂法律,將「影片」納入犯罪資訊收集手段的清單中。

如果這項法案獲得通過,違法者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戴維斯眾議員在一份聲明中說,「由於我們的對手試圖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獲取敏感軍事場所的航拍畫面,國會必須採取行動。我們需要一個符合常識的方法來保護我們的軍事設施和機密資訊」。

兩宗案例

在過去的一年中,發生了至少兩宗中國公民在美國操作無人機拍攝軍事設施的刑事案件。

去年10月,在明尼蘇達大學就讀的中國公民史鳳雲被維珍尼亞州東區地方法院判處6個月監禁。幾個月前,史鳳雲操作無人機在該州的海軍船廠上空拍攝美軍艦隻, 並承認了《間諜法》下的兩項輕罪。

其中,史鳳雲拍攝了紐波特紐斯造船廠(NNS)。按照當時的一份法庭文件,NNS的安全經理Joshua Quitaro指出,該設施為美國海軍建造船隻和潛艇,並為核動力航空母艦加油。

Quitaro寫道,「為了保護美國的國家安全,這些海軍計劃的許多工作和幾個組成部份都被列為不同等級的機密,最高可達最高級別。為確保空域安全,防止未經授權的私人無人機飛行,例如史鳳雲的案例,對NNS繼續為美國海軍工作至關重要。」

另一個案例發生在加州。(2025年)3月31日,中國公民周尹飄(Yinpiao Zhou,音譯)被加州中區地方法院判處4個月監禁。

2024年11月,周尹飄操作一架無人機飛越范登堡太空部隊基地,並拍攝了該設施的照片。同年12月,周準備從三藩市飛往中國,在登機時被捕。他承認了一項侵犯國防空域的罪名。

根據一份法庭文件,周尹飄使用的是一架中國「大疆創新」公司生產的無人機,而「大疆」已被五角大樓列入「中國軍事企業」黑名單。

就在周尹飄被捕前幾周,范登堡太空軍事基地試射了一枚沒有裝備彈藥的「民兵-3」(Minuteman III)洲際彈道導彈。

根據該基地的一份聲明,這次試射是定期試射活動的一部份,旨在展示美國的核威懾的安全可靠,可有效遏制21世紀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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