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今日(8日)報道稱,香港單車總會主席梁鴻德涉嫌於去年奧運選拔中,要求取得兩項奧運賽事參賽資格的運動員李思穎「詐病」放棄公路賽資格,讓另一位運動員梁穎儀遞補參賽計時賽,最終未獲執委會通過。事件引發投訴,單車總會調查後確認此事,但沒有懲處。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已要求港協暨奧委會跟進,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回應說,獨立調查小組報告可能未有全面交代事件,促單車總會重新審視證據及證供。

《星島日報》稱收到匿名投訴人提供的兩份限閱文件,包括去年12月中由單車總會義務秘書長梁志華署名、致全體執委會成員的信件,詳述事件始末,以及單車總會為處理投訴而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調查委員會由3人組成,包括總會名譽會長胡曉明、前單車運動員兼沙田區議員楊英瀚,以及總會法律顧問梁永鏗。

梁志華在信中表示,去年6月在香港舉行的女子公路及場地項目選拔中,李思穎均獲得最高分,取得參賽資格;7月,總會秘書處接到奧委會通知,女子公路計時賽有一個名額可供香港使用,但規定參加該項目的運動員必須同時參加其它單車項目,因此僅李思穎符合資格,總會需在3天內回覆是否接受名額。

當時梁志華、奧運領隊陳國基與李思穎及其教練進行約半小時的網上會議討論。會上,李思穎明確表示只願一人參加公路賽及場地項目,不參加計時賽,其教練亦認為李不適合同時參加兩項公路賽事。

同日,梁鴻德單獨遊說李思穎假裝放棄公路賽名額,讓梁穎儀遞補,從而使梁符合資格報名公路計時賽,並稱屆時可安排梁在公路賽前「假病」,讓李以後備身份出賽。隨後,梁鴻德分別要求2名運動員以電郵授權總會在公路賽換人,但陳國基拒絕配合「詐病」計劃。
 
梁鴻德在執委會通訊群組發起投票,試圖讓執委會通過換人安排,但未提及「詐病」計劃。最終在奧委會要求的回覆期限前,投票未獲足夠票數,計劃未通過,秘書處通知奧委會放棄名額。然而,隨後有委員補上投票,梁鴻德稱票數已足夠通過,要求秘書處向奧委會索回計時賽資格。梁志華與陳國基再與梁鴻德通電話,批評「詐病」不道德,嚴重影響運動員、總會、隨行人員和香港的聲譽,因無人願意配合,最終沒有執行計劃。

梁志華認為,奧運參賽機會極為珍貴,派更多運動員參賽是總會的重要目標,但若以「詐病」達成,則違反誠信及體育精神。若計劃執行後被揭發,必定影響香港在國際體育舞台的成就,所以促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去年10月,港協接到投訴後要求單車總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跟進。調查報告顯示,委員會收集了港隊教練、涉事兩名運動員和執委會等18人的書面陳述及證據,包括WhatsApp訊息及語音記錄。報告僅描述事件經過,但未提及懲處等後續安排。

霍啟剛促單車總會再審視

投訴人向《星島》批評,報告未有全面說明真相,單車總會誠信缺失、執委會運作失當,促請港協糾正並向公眾交代。港協在回覆《星島》查詢時表示,審視報告後認為總會在選拔過程中無違反既定機制及程序;單車總會則表示時間倉猝,將跟進和稍後回覆。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發言人回應稱,得知事件後已要求港協向單車總會跟進,總會已完成調查。發言人強調,當局非常重視體育總會的有效管治,期望體育總會的運動員選拔制度是公平、透明及具公信力。發言人更提到,港協於去年發布《機構管治守則》,包括改善選拔運動員的制度,各總會須於2026年底或之前落實執行。

霍啟剛表示,涉事委員出發點只希望爭取全數3個巴黎奧運比賽名額,但梁鴻德的建議可能涉及體育誠信問題,儘管有關建議做法最後沒有實行。他又強調,體育界十分重視體育總會的管理誠信,獨立調查小組報告可能未有全面交代事件,促單車總會應該重新審視證據及證供,向公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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