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業主(綜合)(修訂)條例》實施3周年,社區組織協會的調查顯示,有約三成受訪者在最近一次續約時被加租,當中3.8%加租幅度在其租金10%以上,超過法例的加租上限。
社協於今年1月至3月,透過網上問卷訪問14區的165名不適切居所住戶。受訪者中,有112人在《條例》生效後沒搬遷、49名受訪者曾搬遷,另有4人未有回應。
調查訪問了基層家庭自2024年第四季至2025年第一季期間過去6個月的平均家庭月入,當中發現受訪者的收入水平跌至近5年來低位,整體住戶平均月入中位數只有8,900元。但劏房家庭的租金佔入息比例持續上升,整體受訪住戶的租金佔入息比例進一步攀升至48.8%,較5年前的數字大幅提高近10個百份點。
調查發現31.3%受訪者在最近一次續約時被加租,與2024年同類型研究中的數字相約,加租金額中位數較去年的200元增加至250元,最高加租金額為500元。當中3.8%受訪者的加租幅度達租金10%以上,超過法例的加租上限。
在《條例》生效後選擇搬遷的受訪者中,有兩成半人的搬遷原因與租金昂貴有關,當中分別為「舊單位租金太貴」(10.2%)及「被業主加租至無法負擔」(14.3%)。
有業主表明如需簽訂租約,將收取額外費用(22.6%),甚或加租(22.6%)。有簽訂租約人士中,有三成人被收取按金以外的額外收費,例如垃圾費、水電錶費用等等。有受訪者更被索取1,000元才能重新簽訂租約。
至於濫收水電問題較過去有改善,表示業主會按水費單收取水費的受訪者由2022年的15%,增加至是次調查的34.5%;業主會按電費單收費的人更由2022年的5%,大幅增加至32.1%。
但是仍分別有55.2%受訪者的電費收費及44.8%的受訪者的水費收費,由業主另外訂價計算,當中懷疑多收電費的情況特別嚴重,每度電的中位數達1.6元,最高達每度電2.2元。
雖然,政府鼓勵租客主動投訴或舉報的業主違法行為,但調查發現75.2%受訪者在懷疑業主有觸犯租務條例時選擇啞忍,不會作出投訴,甚或舉報,主要原因為「怕業主/地產/二房東知道後被趕走」(41.2%)。
社協表示,撤銷租金管制至今逾20年,各方面的數據均反映劏房租金已失控,遠超基層可負擔水平,現時的條例的保障力度明顯不足,未能徹底解決劏房租金「離地」問題。
社協建議政府於兩年內訂定管制「起始租金」的機制,並將「起始租金」包括在相關條例的規管範圍內。政府可規定業主分間單位出租後,年租金收入不能高於差餉物業估價署租值120%,同時建議政府需每兩年檢討《條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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