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名人權律師盧思位因代理「12港人案」以及多宗中共認為的敏感案件,遭到非法判刑11個月。盧思位提起上訴,案件目前已進入成都市中級法院二審程序。原本患有甲狀腺癌和銀屑病的盧思位,健康狀況持續惡化。

盧思位的妻子張春曉現在在美國。近日她對《大紀元》表示,5月13日,律師見到了盧思位,上訴程序已經到了成都市中級法院。5月14日,張春曉在X平台發布了完整的判決書以及盧思位的聲明。盧思位認為,當局此次判決是繼吊銷他的律師執業證後的又一次迫害,也是對人權律師的又一次絞殺。

盧思位上訴主要有四項理由:一、四川公安對他進行非法邊控,是其冒險出境的起因。盧思位有自救的權利,對此自救行為不能以「非法」論處。

二、一審法院開庭審理,沒有通知辯方申請出庭的成都幾個「政治警察」出庭,沒有查明這些政治警察對盧思位日復一日的非法跟蹤、騷擾、攔截的事實,而這也是案件的起因。

三、一審法院認定盧思位跟傅某某的所謂「勾結」不是事實。一審判決書所列證據的第七項——媒體採訪內容,是其在老撾被擋之後家人求助。判決書掐頭去尾,故意誤導表述成「請其幫助盧思位從中國出境」,此與事實嚴重不符;第十一項證據中,判決書所稱的「『傅牧師』說如果出了中國國境,可以想辦法安排其去妻女所在國」,這也不符合事實,不是其筆錄的原話,一審判決書篡改了他的筆錄。

四、本案的辦案人員明知盧思位無罪,卻構陷偵查、起訴、一審判決他有罪,並且重判,這些辦案人員構成了徇私枉法罪,盧思位已經提起了控告。

張春曉說:「我發出來的這些訊息,希望能夠通過你們的傳播,讓更多的人知道。」

盧思位被非法關押後,雖然寫過多封信交給看守所要求寄出,但張春曉只收到了一封。4月9日,她收到了一封盧思位2月份寫的信,百感交集。她說,「我當然也很高興看到他的筆跡了。但是這封信的內容是讓人很悲傷也很無奈的。」

盧思位身體狀況惡化,還感染上了濕疹、疥瘡等,這讓張春曉非常擔心。她說,以前盧思位做過甲狀腺的手術,醫生交代了兩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一是需要終生服藥,二是每半年必須要檢查一次。而如今,他已經錯過兩次檢查的時間了。

盧思位還患有嚴重的銀屑病,患處奇癢,非常痛苦,一直靠進口藥控制,但看守所拒收進口藥,導致其皮膚病惡化。

張春曉說:「我買了很多藥,托朋友送進去,看守所拒收。他們只給他提供國產的。事實證明,那些藥是沒有甚麼效果的。」

盧思位於2023年7月初逃離中國,7月28日在老撾被捕。9月被遣返回中國,羈押於成都新都看守所。同年10月28日獲取保候審。2024年10月10日再度被捕,被判刑11個月,刑期至2025年8月5日。

盧思位的朋友方益偉(化名)表示,盧思位律師是明顯遭到打擊報復了。因為他代理「12港人案」,當時只能吊證,不可能判刑,但當局認為只吊證力度不夠,所以就一直對他進行有針對性的跟蹤監視。

方益偉說,盧思位逃離中國,不論從法律上還是從所謂的危害性上,根本就沒有罪。中共還要花大價錢、費很大的勁,非要把他引渡回國,就是找各種藉口羅織罪名。

方益偉說,「不給他針對性的治療,(導致其)身心受到很大創傷,或者叫虐待,這跟酷刑一樣,在裏面會很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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