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維林那日被胞妹搜身索錢,只氣得臉青眼黑頭髮脹,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回到弟弟家還餘怒未息:「我是回來探親,又不是專門送錢的!哪裏把我當親人啊,錢才是她們的親人!一頭是親生哥哥,一頭是同胞姐姐,譚維成自是不好說甚麼,只能解勸一番。譚維林怒氣難消,決心再不登妹妹家門。這以後,他又回來兩次,果真再沒到譚桂菊家。
譚維林第二次回大陸探親,時間的車輪已轉入九十年代。內地通過多年改革開放,已經舊貌變新顏。小老百姓的日子是芝麻開花節節高。政治空氣不必說,自是比那令人窒息的「火紅年代」清新宜人。物質生活更不啻天壤之別。農二哥再不必為設法填飽肚皮終年發愁。葉落歸根是中國人的固有觀念。據說湖北人依戀故土之情尤甚。譚維林第二次探親期間,產生了回歸家鄉安度晚年的念頭。他在海外雖非大款,在這偏僻山村卻稱得上富豪,過優裕生活是有充份物質基礎的。麻煩的是政治糾葛。內地這邊大政策雖很明確,歡迎海外同胞回鄉安居。但不知素愛另立規矩的當地官方,設的門檻到底有多高。海外那邊又霸道萬分,堅決反對與大陸親近。臨分別時,譚維林叮囑弟弟打聽清楚,當地對海外人士返鄉定居有何具體限制。至於海外那邊,他想用「南轅北轍」方式,多繞到多花錢設法解決。說到錢,譚維林記起弟弟整修房子的事。這次來探親,動身太匆忙,忘了帶筆款子給弟弟,很是不好意思。「大哥反正準備搬回來,等回來後再給錢整屋是一樣嘛。急么子。」譚維成從沒把這事記在心上。他覺得,屋整修一下當然好,不整也不是硬不行。
「不能再拖了,下次一定要兌現。」「不急不急。」譚維成岔開話,談起籌備大哥回來定居的事。一趟趟回來探親,穿洋過海費錢勞神不算,臨分別又平添一場離別之苦,好不悵然。回來定居後,哥倆可以朝夕相處無掛無念,無需記掛護照到期非走不可。人到暮年,還盼甚麼呢,不就盼個親人團聚,安居無憂嗎。
譚維林第三次回來探親,倒沒忘給弟弟帶錢的事。然而不巧得很,又沒能兌現。首先是給父母打碑,立碑,砌墳的費用超出預算,得追補一筆。另外,回來定居,海外那邊麻煩事不少,短時間還不一定能實現這多年夙願。自己年事已高,誰知道能否等到實現願望的那天。因此,譚維林決定做兩手準備。「維成,大哥能搬回來呢,再好不過。就怕等不到那一天。要是我死在那邊了,你千萬要把我骨灰接回來啊!我在生不能安居家鄉,死了,屍骨是一定要埋回來的。」話說到這兒,哥倆都眼圈發紅,鼻酸神傷。於是,譚維林安排弟弟選一塊好墳地,打一副生碑,今後哥倆合葬在一處。就這樣,本為弟弟整修房子的專款,又被他們自己的意外用途擠佔。真是好事多磨。譚維林三次許諾贈款給弟弟整屋,每次都沒能兌現。這次譚維林下定決心,回去後一定要千方百計託人帶給弟弟,再也不能失信。他回去後,終於兌現了諾言,將三十四萬新台幣交給在台的同鄉好友譚德賢,託他回巴東探親時轉交譚維成。
倆兄弟沒料到,第三次探親分離之時,竟成了永訣。也是陰差陽錯,譚維林三次親口許諾,親自托友人轉贈的款項,直到他身死好長時間,譚維成才得到手。倆兄弟更沒料到,這一差錯竟給譚維成帶來天大的厄運。這是後話,暫且不表。
公元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五日,譚維林突遇車禍亡故。九月十六日,死者生前好友,即受託轉交贈款尚沒完成任務的譚德賢,告知譚維成這一凶信,並轉告死者生前囑咐,要求譚維成火速赴台辦理喪事。接到奔喪通知,譚維成悲痛之際,又惶然無措。一個素來務農的人,突然要他隻身遠出國門,這簡直是不可想像的事。要辦些甚麼手續?到甚麼地方去辦?一概茫然不知。還有錢的問題。據說起碼要備上萬塊錢!一隻隻攔路虎擋在面前。好在譚維成雖沒見過多少大世面,到底比那些半輩子連汽車都沒坐過,縣城都沒去過的無知山民精幹百倍。他強忍悲痛,打起精神設法籌措路費。借錢的事委實不容易。此地是貧困山區,農民小日子雖比早些年強出多少倍,也不過是有飽飯吃,來人來客,拿得出酒肉招待,如此而已。大多數家中,平常時節還是囊空如洗。隨時拿得出幾十幾百塊錢的,簡直是鳳毛麟角。譚維成幾乎跑斷腳杆說破嘴皮,求爹爹告奶奶,好不容易湊上萬多塊錢,急急慌慌奔往縣城辦理出境事宜。譚維成赴台奔喪是否成行,請聽下回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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