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執業大律師林作於2022年駕駛愛快羅密歐(Alfa Romeo)古董跑車進入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時,疑因跣胎失控撞向鋼柱,被控不小心駕駛罪。原審裁判官朱文瀚裁定林作罪成,判罰款2,000元。林作不服定罪,於2024年1月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於今日(2日)獲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根據判辭,案發於2022年6月10日,林作駕車由停車場地面層駛往下層,左轉時撞向鋼柱。控方指林作未能正確控制車速,轉彎時機亦有誤判,構成不小心駕駛罪,惟他一直否認指控,辯稱路面濕滑導致跣胎,並非駕駛疏忽所致。
高院法官潘兆童在書面判辭中指出,原審裁判官朱文瀚錯誤使用「不證自明」(res ipsa loquitur)法律原則,單憑發生碰撞事故便推斷被告駕駛不慎,而未有足夠證據支持該論點。此外,法官重新審視案件證據及閉路電視片段,認為無法從片段準確判斷林作的駕駛速度及操控情況,亦難以確定碰撞原因。
法官最終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林作不小心駕駛,加上原審裁判官錯誤應用法律原則,故裁定上訴方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案件編號:HCMA13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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