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1男4女,涉嫌多次致電警方發表「港獨」等言論,以及聲稱將引爆藏於中共駐港機構及啟德體育園內的炸彈等。其中涉事35歲男子被控4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今日(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今年7月29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候訊。

被告張可佳(35歲),報稱為自僱人士,持香港身分證,以廣東話應訊。控罪指,被告於今年5月10日,向警方公眾電郵的操作人員傳達他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意圖誘使警方相信一個中央駐港機構或其附近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他另被控於今年5月13日,三度向警察通訊員傳達他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意圖誘使警方相信在啟德主場館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案件編號:KTCC104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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