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6月啟用的園林廢物回收中心Y·‍PARK[林·‍區],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1日)表示,截至今年4月,Y·‍PARK共接收約31,540公噸園林廢物,當中超過五成來自建築工程和約四成來自日常植物保養工作。對於早前有報道指Y·PARK拒收園林廢物,謝展寰則解釋指回收有訂定標準,不接收受感染或被蟲蛀的木頭等。

有立法會議員就Y·‍PARK的回收園林廢物提出質詢,指其首年目標處理量約11,000公噸,隨後會逐步增至平均每年約22,000公噸,但去年處理量僅為6,876公噸,並關注早前有報道指有貨車從Y·‍PARK駛出,將車上園林廢物運往新界西堆填區棄置。

謝展寰回覆立法會質詢表示,為確保運作暢順和再生產品的質素,Y·‍PARK訂定園林廢物回收標準,包括不接收受感染或被蟲蛀的木頭、難以處理的廢木如樹樁、純嫩枝、樹葉、草屑或混雜大量雜質的園林廢物,並舉例指Y·PARK的破碎機曾因木頭藏有鐵枝而引致機件故障。另外,再生產品質素亦有可能因雜質而受影響,例如若混入塑膠會限制再生產品在園藝種植的應用。

他指出,Y·‍PARK其中一個功能是協助處理颱風後產生的大量園林廢物,因此政府要求承辦商具備足夠緩衝處理能力,首年須具備最高每日30公噸的處理量,即每年約為11,000公噸),而隨後逐步增加至每日60公噸。至於實際園林廢物收集量則受多項因素所影響,包括每年風季的颱風數目和強度、政府和私人地盤平整工程的運作和進度,以及園林廢物的質量。

謝展寰又指,環保署會多管齊下以提升園林廢物的回收率,包括持續與相關政府部門及其他園林廢物生產者保持溝通,鼓勵把園林廢物在原地處理和循環再用,而未能原地處理或循環再用的園林廢物,可送往Y·‍PARK或其他合適的回收設施處理;同時為鼓勵Y·‍PARK承辦商儘量將收集到的園林廢物循環再造以提升其回收率,現時合約訂明環保署繳付承辦商的服務費用是按其所生產的再生產品量計算,確保承辦商有經濟誘因。政府亦會於新界北新市鎮預留土地發展園林廢物回收設施,以提升園林廢物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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