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女子吳梓瑩因使用手機應用程式「美圖秀秀」修改香港中學文憑試(DSE)成績,以虛假成績申請香港教育大學語文研究(榮譽)文學士(英文主修)課程,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今日(11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
案件指,被告於2024年6月19日至8月22日期間,向香港教育大學職員虛報其DSE英文科成績為第3級,並提交經修改的成績通知書副本,企圖獲取該校提供的教育和教學服務,校方於核對考評局發出的正式成績證書後,發現其英文科實際成績僅為第2級,遂報警處理。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表示,案件涉及使用虛假文件行騙,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年紀尚輕,犯案只因「一時迷失」,未有深思法律後果,且已在還押期間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故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被告於庭上親自求情,表示對事件感到後悔,承諾未來會努力工作,不再犯事。
案件編號:FLCC72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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