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腐多年,貪官越抓越大。近日,新疆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竇萬貴以受賄罪,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9億余元,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7月9日,廣西柳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新疆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竇萬貴受賄案,竇萬貴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財物上繳國庫,不足部份,繼續追繳。

公開簡歷顯示,竇萬貴為漢族,江蘇徐州人,出生於1962年10月。1982年10月從新疆農科院技工學校農學專業後,竇萬貴曾長期在額敏縣基層工作。1990年,在縣種子公司擔任近8年技術員後,調入縣委任組織部幹事,並開始從政,1995年任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1年任托里縣委書記,2005年至2009年,竇萬貴擔任吐魯番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後調任阿克蘇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在阿克蘇工作時間長達13年的竇萬貴,曾先後擔任阿克蘇地委組織部部長、政法委書記,2013年竇萬貴被任命為地委書記,直至2022年4月卸任。期間,2018年1月,竇萬貴當選為新疆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直到2024年3月20日,竇萬貴任上被查,官宣落馬,同年10月,竇萬貴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共紀監委通報稱,竇萬貴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礦產資源開發、工程項目承攬、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經查,竇萬貴在2003年至2022年期間,利用擔任新疆托裏縣委書記,吐魯番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阿克蘇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阿克蘇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阿克蘇地委代理書記、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阿克蘇地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礦產開發、企業經營、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9億余元。

湖南前公職人員李易辰(化名)對《大紀元》表示,「現在中共已經形成制度性腐敗,從中央到地方層層貪腐。」「在這個制度下是解決不了貪腐問題的,就是打著反腐的旗號給老百姓看的,它並不是真正的反腐,實際上就是一種假反腐。這個反腐,就是一種為了維持政權的反腐,它的貪腐實際上是得到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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