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處日前拘捕4名年齡介乎15至47歲的男子,指控他們參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當中3人被落案起訴合共一項「串謀分裂國家」罪,今日(1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餘下的一名男子則獲准保釋,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3名被告依次為15歲男學生、陳泰森(26歲,速遞員)和伍始東(25歲,侍應)。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25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被告的手機和電腦。

作為首被告的15歲男學生有申請保釋,但被裁判官拒絕,3人均須還押。辯方表示保留保釋覆核權利,但控方指,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後,國安案件不可每8日申覆核保釋,除非情況有改變。裁判官則提醒,被告可隨時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翻查資料,根據現行規定,除非被告主動放棄權利,否則被告每8天便會送到法庭由裁判官覆核是否准予保釋,即使被告羈押情况沒有改變或無新理據可支持保釋申請。不過政府在提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時建議取消每8日覆核的安排,最終獲立法會通過。

案件編號:WKCC305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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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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