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男孩身患嚴重癲癇,因父母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提出理賠,但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孩子父母日前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有律師提醒民眾購買保險時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免得被條款誤導。該消息登上了大陸熱搜。
7月26日,貴州鄧女士(化姓)向九派新聞透露,兒子天天(化名)2019年出生後,在天天不到一歲時,她通過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孩子購買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生效日期為2020年1月1日起,基本保額410,000元(人民幣,下同),保險期間為終身,年繳保險費2337元,繳費期間20年。
隨著孩子年齡增長,他們發現孩子的認知能力較差,運動能力也偏弱,而天天經常出現兩眼發直,摔倒在地的情況,孩子在1歲8個月時被確診為癲癇,但因腦部多處放電,手術對孩子來說風險太大,醫生建議通過藥物和康復訓練保守治療。
鄧女士透露天天的治療藥物每月要花幾百元,一周有五天要去醫院做康復訓練。為了給孩子治病,家裏花光了積蓄,還欠了三十萬貸款,因此成了村裏的低保戶。
2024年2月,鄧女士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根據保險合同,須進行神經外科手術治療才符合理賠條件。保險公司以「現有資料未達條款約定的保險金給付條件」為由拒絕賠付保險金,並向鄧女士發出《理賠決定通知書》。
於是,鄧女士委託貴州千馬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向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遵義中心支公司提起訴訟,要求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賠付保險金。
姜健表示,保險公司的重疾險合同關於「嚴重癲癇」的約定為「須已行神經外科手術治療以治療反覆發作的癲癇」,保險公司因此拒絕賠付保險金。然而,雙方簽訂合同時,保險業務員並沒有向她說明該條款,而且疾病或外傷所致智力障礙也在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範圍內,保險公司應對天天進行雙倍賠償,共計82萬元。
最終,保險公司一方提出調解申請,最終雙方在法院主持下簽訂調解協議。根據姜健律師向記者提供的民事調解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遵義中心支公司於2024年12月20日前向天天支付保險金41.6萬元。
對此,姜健解釋由於鄧女士一家急需用錢為孩子治病,最終接受了保險公司在7天之內賠付41.6萬元的方案。
姜健就此提醒家長,為孩子購買保險時,要注意保險公司是否對相關的免責條款進行提示說明,並留存證據。
很多網民對此均表示了對保險公司的不滿。
網民「回首不悔艱難前行」表示:「保險公司知道該不該賠的,為甚麼一開始不賠呢?這個原因才是很多人把保險公司當騙子的原因。」
「186*****439」也說:「就這麼說吧,保險合同裏的坑,普通老百姓能玩的過那幫天天琢磨合同的專業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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