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陳輝旺於2012年被捕時,疑遭警員「箍頸」後頸椎關節脫位並癱瘓,住院近一個月後身亡。案件於今年6月起進行第二次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昨日完成引導,5人陪審團隨後退庭商議,至今日(31日)以4:1大比數,再次裁定事主死於非法被殺。陪審團指事件反映警員失當行為,建議於警車內增設可收音的錄影鏡頭以保障被捕人士。
事發於2012年11月11日,事主當日與2名乘客發生爭執,警方到場後以毆打罪拘捕事主,並將其帶上警車。事主當晚不適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治療。最終事主被診斷為頸椎關節脫位且骨髓受壓,導致事主癱瘓,住院期間感染肺炎而死。
死因庭於2018年就此案展開首次死因研訊,涉事警員當時承認有箍過事主頸部,陪審團以 3 比 2 裁定事主非法被殺。其後涉事警員入稟高等法院覆核裁決,被判勝訴,案件由另一死因裁判官重審。
第二次死因研訊的陪審團今日裁定,事主死於「頸部受傷導致長期臥床引致支氣管肺炎」,其受傷原因是於2012年11月11日在西區海底隧道行政大樓外,被警員以手臂環頸動作、帶上警車,導致頸椎脫位。
事主女兒今日發聲明表示,指尋求公義道路漫長且艱巨,13年來死因庭兩度裁定不合法被殺,認為涉事警員意圖箍頸、動作非法及危險,「可悲的是,殺人者逍遙法外」。
聲明提到,事發當晚事主報警求助,但警方從沒處理過車資投訴,家屬就事主傷勢報案被拒,警署信件更稱拘捕理據是現場已查看閉路電視紀錄及獨立證人證供,但涉事警員庭上作供時曾稱當晚根本不曾觀看任何閉路電視片段。聲明更點名涉事警員林偉榮,他在第二次研訊時改稱「掂頸」,直言「真相只有一個:你箍頸殺人」。
家屬促請當局正視問題,並質問警方會否嚴肅處理、律政司會否重啟刑事調查,強調相關部門有責任交代,公職人員於執法時作出危險動作、致他人死亡行為的刑責,「彰顯公義」。
案件編號:CCDI-477/2013(PW)@
----------------------
♠️中美關係藏暗湧♦️
1️⃣ 美國境內的秘密戰爭
https://tinyurl.com/bdhrdnt7
2️⃣ 跨國鎮壓技倆一覽
https://tinyurl.com/4xst7r2d
3️⃣ 評論:習近平實權暗地移交 新決策層如何抉擇?
https://tinyurl.com/3c8h2d9n
----------------------
【不忘初衷 延續真相】
📰周末版復印 支持購買👇🏻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