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辦公室飲用水捲入詐騙案件。警方昨日就事件拘捕兩人,另通緝一名涉案的大陸男子,經調查後涉案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一間水廠,水質可安全飲用。記者會上被多次問是否有政府官員涉案,警方僅稱案件仍在調查中,現在重點是調查該詐騙案件,會同時調查案中有否其它違法行為。
警方今日(18日)下午聯同海關舉行記者會交代案情。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稱,昨日清晨到鑫鼎鑫商貿公司的北角辦公室及鯉景灣住宅單位,以欺詐罪名拘捕一名 61歲男子,及一名 57 歲女子,二人是夫妻關係,為公司董事和股東。
警方亦檢獲被捕人士簽署的入標申請,同時亦檢取被捕人士的電腦及手提電話,當中有微信的通話紀錄及銀行文件等,警方將就檢獲證物作進一步分析及調查。
物流署6月批出合約給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中標合同文件聲稱使用大陸一家特定公司樽裝飲用水。大陸相關公司經傳媒報道才得知該事件,其後向物流署澄清,該公司並無向物流署提供過飲用水,亦沒有與鑫鼎鑫有合作。物流署遂向警方舉報。
黃震宇指,招標過程有30天「找數期」,據其了解物流署仍未就該批次飲用水付款,他又說,被捕二人均有份簽署或提交相關招標文件,並相信他們是利用從大陸飲用水公司查詢而獲得的資料,提交給物流署作招標的參考資料,令署方相信他們提供的飲用水質達標。
警方透過追蹤物流的供應鏈,找到涉案的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一間水廠,飲用水會經由一個本地的中轉倉,送去香港和離島各區,經點算直至到昨日,有大約3萬支同類型的樽裝飲用水,已經送往各區。警方亦發現一個位於元朗牛潭尾貨倉,當中存放26,000支、相信屬同一批次的飲用水。
根據物流署的資料顯示,這些水曾經於8月15日經政府化驗所檢測證實是可以安全飲用,警方稍後亦會將貨倉裏面,找到的樽裝水樣本,送去給政府化驗所做檢測。
警方亦會派員去東莞進一步調查被捕人和被通緝人士在案中裏面的角色,供水的水廠的衛生規格等;亦會與大陸公安合作調查該批飲用水有否流入市面。
香港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郭家駒表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若任何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以虛假說明商品貨物作銷售,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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